[上饶市本级]上饶市广丰区排山镇庵山建筑用灰岩矿边坡治理资源转让
招标公告
江西省
上饶市
发布日期:
2026-08-10
招标公告金额:0元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上饶市广丰区排山镇庵山建筑用灰岩矿边坡治理资源转让 | |||||||
| 标的名称: |
上饶市广丰区排山镇庵山建筑用灰岩矿边坡治理资源转让,挂牌价9,74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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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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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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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上饶市广丰区排山镇庵山建筑用灰岩矿边坡治理资源转让,矿证界外资源量92.743万吨,证内预留边坡资源量1.702万吨,总资源量94.445万吨,整体拍卖。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元。 【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公司 账号:***********2700016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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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福建凯帅矿业权******公司出具的凯帅矿评报【2025】015号《评估报告》,转让方和拍卖方声明对本次拍卖标的已知或未知的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规格、数量(重量)、成分、质量、等级、颜色等。 2.本次拍卖公告中公布的资源量数量是依据评估报告中的资源量数量。拍卖成交后,实际数量不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前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瑕疵。意向受让方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完全接受标的现状,竞买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 4.意向受让方应对拍卖标的所涉及的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清转运的外部条件充分地了解。 5.瑕疵说明:清转运过程所要经过的上山道路及必要的堆放场地等基础保障由转让方负责协调。 6.标的物的方量由上******公司按应急管理局批复的《上******公司广丰区排山镇庵山建筑用灰岩矿高陡边坡治理设计方案》组织开展治理工作,受让方自行负责装卸、清转运,受让方不得干扰施工单位施工。 7.受项目施工场地条件限制,受让方应及时对标的物进行清转运。转让方对标的的施工、清运、方量等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受让方在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自觉接受转让方的监督和管理。标的物交付后的使用用途、去向等问题全部由受让方自******公司无关。 8.若在标的物装卸、施工运输过程中发生与第三方纠纷冲突或自身发生安全事故,从而导致人员伤亡的,由受让方全部承******公司无关。 9.受让方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等相关费用。若受让方未按规定如期付款的视为违约,已交保证金不予以退回,并取消受让方资格,一切损失及引起的法律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0.受让方付清全部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源处置交付合同,然后按合同约定交付标的。 11.受让方须在标的成交后另行支付履约保证金****元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待清转运工作按时完成且经转让方验收合格无任何违约行为后,转让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不计息)。 12.拍卖成交后,标的由转让方在标的交付之日起三年半之内完成资源交付,受让方须在这三年半之内完成资源请转运工作。因堆放场地有限,受让方须在这三年半之内,根据矿山企业治理施工产生的资源量,及时完成资源清转运工作。未按时完成清转运的,转让方有权自行处理遗留在现场的资源量并由受让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13.未尽事宜详见拍卖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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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应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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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将拍卖成交总价款、履约保证金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2、保证金处置方式: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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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详情******公司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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