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中南医院8号楼负二层商铺7(93.61㎡)三年承租权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结束日期 | ****-**-** |
|---|---|---|---|
| 保证金金额(元) | 50000 ( 5 万元)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乔经理 027-*********** | ||
| 出租方 |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 ||
- 出租申请与承诺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标的名称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8号楼负二层商铺8(77.7㎡)三年承租权 租赁底价 ****元/年 挂牌开始日期 ****-**-** 挂牌截至日期 ****-**-** -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所在地区 湖北省 - 武汉市 - 武昌区 注册地(住所) 武汉市东湖路169号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B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三年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 是 定价依据 评估 租金调整方式 不涉及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是 免租期 1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单位 月 装修期 免租金装潢期不在本次租赁期限范围内 租赁用途 其他 租赁用途其他说明 药店 目前状态 空置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承租方 交易服务费说明 本项目涉及交易双方应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其他招租条件 一、根据公开招租及本项目实际要求:
(一)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并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二)出租方提出:
1、本项目涉及交易双方应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于报名登记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3页);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仅需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三)项目综合评议环节完成后,由出租方确认最终承租方资格。在确认最终承租方资格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与最终承租方按照公告内容及成交结果等相关内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四)最终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报名时支付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及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双方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支付到光谷联交所指定帐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完成对首期租金及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双方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五)最终承租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首期租金及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双方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后5个工作日内,由光谷联交所将收到的首期租金一次性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二、意向承租方在报名登记时除交纳相应的交易保证金外,还须按照“报名资料清单”内容提交报名资料,清单中的《意向承租申请书》请在本项目公开挂牌期间向“交易机构联系人”领取。
三、意向承租方须对以下内容进行书面承诺并按约定执行相关内容:
(一)成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资产租赁期间接受并积极配合出租方有关部门的管理,具体如下:
1、承租方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接受工商、税务、食品安全、环保、消防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2、出租资产租期为三年,租金按半年支付,先付后用。装修免租期1个月,租赁期限自装修免租期满次日起计算,装免租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首期租金(即对应装修免租期满次日起计算的6个月租金)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公告约定支付,此后每期租金应在前一期租金到期前14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收款账号。承租方逾期交纳租金达两周的,出租方有权收回出租资产,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项目设履约保证金****元,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时间由承租方向出租方直接缴纳。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若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作为违约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赔偿)。租赁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合同期满后,经出租方验收确认资产无损毁等情形且承租方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费用后,将租赁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至承租方。
4、承租方是资产租赁期间的实际管理人。在资产范围内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发生食品、消防、防疫、人身等安全责任事故而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应协助维护商铺资产及周边秩序,如遇突发性事件,承租方内部工作人员须及时进行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承租方提交意向承租申请前应全面了解商铺的具体情况,包括实际使用面积、租赁用途、房屋结构及配套水电设施等。租赁资产范围内严禁使用天然气、液化气及明火明灶等。
7、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影响资产固定设施的结构及消防配套设施(若承租方按实际使用确需部分改造的,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非房屋主体结构问题,维修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8、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将标的对外转租、分租或转借;不得出现与本公告明确的资产用途不一致的行为;不得从事扰民的营业种类,且保证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如有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9、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通讯、物业、卫生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与之对应的税收等费用)。承租方若有拖欠租金、履约保证金、水电费用、物业管理费用等,除应如数补交所欠费用外,还应按所欠费用总额的0.5%/日的标准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如因承租方未按时交纳前述费用造成停水停电等后果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
10、承租方如需在租赁资产外设置门头广告的,须经出租方同意并取得有关管理部门书面批复文件,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1、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标的房屋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出租方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合同剩余租金和租赁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应无条件地接受并按要求退场,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12、合同履行期间,承租方放弃履行合同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租金、装修相关费用及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13、合同终止后、承租方退场时不得以改造、装修、设施设备添置、经营亏损等任何理由和形式向出租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
14、资产租赁期间,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方的监督和管理,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范本详见公告附件,合同范本包含附件《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商业门面租赁安全责任协议书》内容)使用和管理出资资产,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5、意向承租方须在招租文件中对本项目的租房用途、承租方案、维修改造方案、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等进行详细说明。后期租赁合同签订后还须提供最终项目实施改造方案,报出租方及对应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16、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上述书面承诺内容是租赁合同签订的重要基础,请各意向承租方在报名登记时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思考各项投资因素,仔细分析投资成本及可能面临的投资风险,在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出租资产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承租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其他说明 本项目《武汉大学中南医院8号楼负二层四处商铺三年承租权项目招租文件》详见公告附件,请各意向承租方自行下载并认真查阅。关于本项目意向承租方应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与报价的特殊要求,请特别注意该招租文件中"第二章意向承租方须知"内“第20条其他要求"的有关内容。 重大事项披露 一、根据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文号:中通评报字【2026】51031号)显示:
(一)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二)评估结果含增值税;
(三)委估资产维护保养良好,水电设施齐全,均可正常使用。
二、出租方提示:
(一)租赁标的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为出租方自有资产,位于出租方已办理的不动产权证(鄂(2019)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16288号)范围内,当前为空置状态,不存在租赁关系和优先承租权人。
(二)本次出租资产租赁用途为药店经营,承租方须自行办理药品经营相关许可证,主营常用药品、消毒用品等,配备驻店药师在岗执业,严禁销售假药、劣药及违规处方药,不得开展药品推销、义诊等违规活动。
(三)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由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武汉大学中南医院8号楼负二层四处商铺三年承租权项目招租文件》。各意向承租方请务必在项目公开挂牌期间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现场环境、周边环境、管理要求等各类因素),并下载查阅商铺区位图,并结合自身实际全面分析核算各类投资成本。
(四)待本次公开出租的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将按照要求重新对资产的年租金进行评估,最终承租方若有意继续承租,应再次通过公开市场交易获取租赁权。
(五)最终承租方应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所经营项目应当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具有相关经营资质。
特别提示:各意向承租方在项目公开挂牌期间请自行做好各项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踏勘等),分析各类投资成本。
三、其他相关提示事项
(一)报名及竞价方式重要提示:本项目采用综合评议。
1、本项目递交资料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为“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e产权”系统中将报名登记资料上传至对应的项目中(报名登记资料清单请点击“公示附件”的链接进行下载查看,意向承租方须确保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第二环节为“递交申请材料”,该环节在公开挂牌截止之后(递交的具体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意向承租方须按照《武汉大学中南医院8号楼负二层四处商铺三年承租权项目招租文件》的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特别提示:“报名登记”阶段提交的登记资料为报名所需的基础资料,“递交申请材料”阶段还涉及其他资料,如“业绩经验”、“经营方案”等重要佐证或响应材料。请各意向承租方分阶段准备好相关资料。
2、本项目若仅有1个符合报名登记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在公告截止后仍须按照《武汉大学中南医院8号楼负二层四处商铺三年承租权项目招租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至出租方(递交的具体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先由综合评议小组审核后再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确认承租方资格,最终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报名登记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综合评议方式进行交易确认最终承租方。(综合评议内容详见《武汉大学中南医院8号楼负二层四处商铺三年承租权项目招租文件》,在综合评议的“递交申请材料”环节所提交报价一览表时响应报价不得低于报名登记报价。)
3、请各意向承租方务必自行下载查看《武汉大学中南医院8号楼负二层四处商铺三年承租权项目招租文件》的全部内容,认真分析投资成本及可能面临的风险,根据文件要求做好充分的准备,以免在综合评议时出现失误,影响承租资格或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本次出租方同时招租的门面共有4个标的,为预防垄断经营等不良情况发生,各意向承租方可报名登记多个标的,最终仅限取得其中一个标的的承租资格。
(1)本次招租的4个商铺按照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的门面序号递增排列,以此产生最终承租方(例如:意向承租方同时报名商铺5、商铺6且得分排名都为第一,则其只能成为商铺5的最终承租方,商铺6的最终承租方由第二名递补中选,以此类推)。
(2)若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了多个标的,且其已成为其中某一标的的最终承租方,并导致其他标的无其他意向承租方的,则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均同意该项目终结,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所交纳的该项目保证金由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全额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
(二)关于租赁合同:本项目租赁合同范本详见网站公告的公示附件,租赁合同范本是签订正式租赁合同的基础,各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下载查阅并不持异议。本项目租期三年。本次给予1个月装修免租期(不包含在租赁期限内)。
(三)关于租金交纳:本项目租金为按半年支付,承租方须按照公告及交易结算规则,将首期租金转入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进行统一结算。
(四)关于履约保证金:本项目设履约保证金为****元。
(五)关于票据:产权交易费用的发票由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向涉及的交纳对象开具,租金的票据则由出租方直接向最终承租方开具(本项目出租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租金的票据类型不影响本项目的挂牌价格和成交价格。
(六)标的是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如标的中所涉及的资产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资产评估报告》中评估信息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及政策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七)本项目其他需披露的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6】51031号)和《武汉大学中南医院8号楼负二层四处商铺三年承租权项目招租文件》。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 77.7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规则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4个周期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综合评议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1、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承租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将资金转出至已绑定的银行账户;2、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经由综合评议小组审核后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确认承租方资格,最终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综合评议方式进行交易。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承租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将资金转出至已绑定的银行账户;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扣取交易双方应支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③以综合评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综合评议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时起,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首期租金)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标的资产信息
-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赁价格评估值 ****元/年 评估基准日 ****-**-**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10.租赁合同模版.pdf资料清单(报名需提交).pdf16.商铺区位图.pdf16.武汉大学中南医院8号楼负二层四处商铺三年承租权项目招租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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