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4.36842 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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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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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元zclogin/年,租期三年,无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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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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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一年度一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直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签约主体为出租方和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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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配套用房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按照实际成交租金的20%收取(四舍五入到元)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交付,租赁关系终止时,扣除承租方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后无息退还。
2、该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的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中特别事项约定。
3、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一年度一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直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签约主体为出租方和承租方。
4、用于养老服务的竞拍者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5、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6、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7、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8、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9、承租方与出租方原则上应在项目成交后7个自然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遇特殊情况,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10、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11、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2、出租标的行业限定以工商认定登记为准,房屋用途以产权证为准,不得擅自变更,均不得从事国家明令禁止行业。不得用于生产和储存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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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期 |
3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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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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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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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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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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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意向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合格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丽水产权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即丽水产权存管银行,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将保证金退回承租方的“我的账户”。
3.如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应当退还承租方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丽水产权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或按照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丽水产权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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