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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公告
因行政区划调整,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已撤销,本案的相关执行工作由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继续办理。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6日10时至2026年11月5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重庆市九龙坡区锦龙路9号1幢2-19-1号房产。
(一)标的物产权证号:渝(2019)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5号,建筑面积:84.67平方米,套内面积:69.83平方米,房屋用途: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止。更多详情请见附件《评估报告》。
(二)标的物所在小区是“佳怡梧桐居”,查勘现场时为装修、被执行人自住;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核实或向相关部门了解。
(三)标的物实际使用面积与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面积是否一致,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
(四)查勘现场时在物业公司处了解到:截至2025年12月无物业欠费,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由竞买人自行了解;该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气、物管、大修基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
本次变卖范围包含房屋所有权、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室内不可拆卸装饰装修及为房地产服务且不可分割或分割后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设施设备,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财产、相应的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详见评估报告。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标明或未标明的瑕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或了解,成交后,买受人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法院负责交付,需要一定时间。
本公告所附评估报告仅作为变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需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核实,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评估价:57.41万元,变卖价:41.34万元,保证金:4.2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集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集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安排)。重庆集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23-***********(限工作时间)、400-962-2283或关注公司微信公众号、登录www.cq-jc.com自助预约。
二、根据****-**-**起施行的法释[2021]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标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三、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变卖。本院变更变卖时间的,将在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重新公告。
四、变卖方式:
(一)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二)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保证金将依法被罚没,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五、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法院不承担一切费用。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及历史欠税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变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购房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10月 日前与本院联系,联系电话:023-***********。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京东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京东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公司两江新溉路支行;账号:***********05250***********78)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变卖预缴款、竞买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买,支付变卖预缴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特别提醒: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法[2026]101号《关于严禁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购买涉诉债权、竞买司法拍卖标的的通知》规定,严禁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参与本******公司、突击入股、代持隐身、关联交易等方式变相参与竞买。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范围包含各级人民法院中依法履行审判、审判辅助、司法行政职能的在编在职人员及聘用人员;近亲属范围包括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如违反上述规定参与竞买,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涉嫌犯罪的,移送相关机关处理。
特别提醒: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人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仅需按照网络拍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未成交予以退还)后即可参加拍卖。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切勿相信其它单位及个人发布的标的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重庆集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023-***********(限工作时间)、400-962-2283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空港大道418号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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