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环卫体系设备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水县环卫体系设备更新项目招标人为涞水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环卫体系设备更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对原有停车场地进行更新改造施工,优化停车空间,设置停车位约28套(车位为充电车位),同时购置更新环卫车辆共计26辆,垃圾桶800个,垃圾箱1500个,雪滚5个。建设环卫车辆专用充电桩14个,箱式变压器一台,以及其他车辆配套使用设备。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备采购(含全部设备的安装及调试等)及其配套工程施工(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详见供货要求及工程量清单、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可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2026年0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4)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采用合同分包形式进行,投标人应当在《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能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作为其他联合体成员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0:00至****-**-**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8:4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或邮件方式或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向招标代理机构:河******公司
提出,联系人(项目负责人): 李天泽、宋函硕,联系电话: 0312-5455180
。招标人:涞水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提出,联系人: 王嘉利 ,联系电话: 0312-892025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涞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电话:
0312-4660926
电子邮箱:
lsfagaiju@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收费标准:****元。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涞水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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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涞水县泰安路公安街4号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和平里街道办事处薛东路181号阳光绿城商务写字楼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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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74100
| 邮编: |
0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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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王嘉利
| 项目负责人: |
李天泽、宋函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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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2-8920253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2-5455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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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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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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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lsxcsglxzzfj00@163.com
| 电子邮件: |
hebeishengduo888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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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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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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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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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