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能力。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未在其他央、国企和军队等企业和组织产生过不良行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