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匀东综合体5号楼二层办公楼招租公告
为加强公司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租赁行为,实现资产盘活效益最大化,按照公开、公平、公******公司托管的固定资产向社会公开招租,具体如下:
一、竞租对象
竞租人为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主体不得参与本次竞租。
二、竞租方式
1.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竞租人报价不得低于竞租底价,根据“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租方时,按照其报价(不低于起始价)成交,确定为承租人并签订租赁合同。
3.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承租方时,则采取竞价方式交易,根据“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并签订租赁合同。
三、标的物信息
序号 | 标的名称 | 出租 面积 (㎡) | 租赁 期限 | 月租金 单价 (元/㎡) | 竟租 底价 (元/月) | 竞价 幅度 (元/月) | 竞价保证金(元) | 总价格(元) |
1 | 匀东综合体5号楼二层 | 1550.73 | 5年 | 35 | 54275.55 | 2000 | 30000.00 | ***0 |
3.1保证金处置规则:
(1)未竞得本项目的竞租人,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原缴款账户无息退还竞租保证金。
(2)竞租成功的竞得人,竞租保证金不直接抵作租金,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流程退还;签订租赁合同时,承租方另行向出租方缴纳相当于1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房屋完好、相关费用结清且无违约情形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四、允许或经营的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五、标的物展示
竞租者可联系出租方对该标的进行了解,也可请出租方带领对该标的进行现场踏勘,以现场踏勘现状为准。竞租者如因情况不清等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六、公告时间和报名时间
2026年9月7日09:00至2026年9月14日17:00时截止(其中包含两天周末)
七、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6年9月7日09:00至2026年9月14日17:00时截止(其中包含两天周末)
报名地点: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http://61.189.224.38:8888/TPBidder/memberLogin)#买申请。网上报名申请前,以自然人为申请人需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https://ggzy.guizhou.gov.cn/gfmweb/#/1ogin)注册账号;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为申请人需先办理诚信入库,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以CA锁的形式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http://61.189.224.38:8888/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报名。
保证金必须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登记的竞买人基本账户交纳,交纳成功后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不按规定从基本账户交纳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系统不能识别,视为保证金交纳不成功。
收取保证金单位、地点、账号、提交地点:
单位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都匀经济开发区黔南大道原黔南州农机校内
开户******公司黔南分行
虚拟子账号:保证金账号由竞买人在完成填写报名信息后在交易系统自行获取(23位的虚拟子账号,每个项目各竞买均不相同)
缴纳保证金方式:银行汇款转账。
意向竞租人一旦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就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相应过失责任,出租方扣除竞租人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竞租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履约保证金及租金的;
3.意向竞租人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4.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租金支付条件:竞租成功后,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遵循先付租金后使用原则,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首次租金及房屋押金,房屋押金为1个月租金。具体内容以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八、竞价地点和时间
地点: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http://61.189.224.38:8888/TPBidder/memberLogin)#项目采用网络竞价。
时间:2026年9月15日10:30至12:30
交易中心产权科电话:0854—8221607
交易中心技术部门电话:0854—8231189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电子竞价公告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qnggzy.gov.cn/或百度搜索: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十、其他约定
1.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方必须按时交回标的物,由出租方决定是否申报进行再次招租。
2.标的物租赁期间生产经营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物业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上缴。
3.本次公开招租并非拍卖活动,如对此活动有不同理解,请慎重报名。
十一、租赁要求
1.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营业执照内容经营,不能从事违法违纪经营项目,租赁期间,标的物未经出租方许可不能私自转租,如果违反,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物,并不退还剩余标的物使用租金。
2.若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需要进行城市改造或政府调剂委托事项发生变化时,出租方有权限时收回标的物,只退还因收回标的物而未能履约时间剩余的标的物租金、押金,不另外补偿。
3.未尽事宜,详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十二、监督部门
本次竞租接受贵******公司的全程监督。
联 系 人:龚 迪
联系电话:***********864
十三、联系方式:
1.招租人信息
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匀东镇幸福村幸福大厦A720办公室
联 系 人:唐 松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公司
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大龙大道9号南州国际清华苑6栋1单元6层
项目联系人:韦梦纯、王宪茜、姬天娇
联系方式:0854-8283666
******公司
2026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