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天津市蓟州区渔阳南路32号渔阳商厦营业厅一层、二层非居住房地产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
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承诺出租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贵中心按《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 5、我方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中心相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和认可贵中心交易程序,在出租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承诺按照贵中心收费标准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务费内容为经与贵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相关行为涉及相关权利人享有优先权的,我方已就出租事项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了相关权利人。(涉及优先权的适用) 8、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承租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9、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贵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10、我方承诺对《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认可贵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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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天津市蓟州区渔阳南路32号渔阳商厦营业厅一层、二层非居住房地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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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类别 | 房产 | ||
| 坐落位置 |
天津蓟州区渔阳南路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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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积 |
958.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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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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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用途 |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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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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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占用情况 |
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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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 |
| 权证编号 | 津(2025)蓟州区不动产权第0434290号 | 免租期限 | 6月 |
| 免租期限描述 | 免租期不在整体租期内(免租期具体分配以实际租赁合同为准) | ||
| 出租方名称 |
天津市蓟******公司zc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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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渔阳南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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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zcloginMAD1P20T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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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国资 |
国资/非本市国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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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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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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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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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zclogin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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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渔阳南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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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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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涉及资产行为批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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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天津市蓟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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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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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
***********zclogin209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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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单位名称 |
天津市蓟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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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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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件名称 |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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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2026 通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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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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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价 |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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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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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平均租金 |
****元zc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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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到期日 | |
| 价格说明 |
租期5 年,每年租金****元zclogin(如产生拍卖,则以最终成交价格为准)。租赁期限自最终双方签署《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日期为起始日,6个月免租期不在整体租期内(免租期具体分配以实际租赁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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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方式 | 年付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 否 |
|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保证金交纳金额 | ****元zclogin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 | ||
|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
1、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2、以拍卖或协议等方式组织本次出租活动,合格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
3、如本项目以拍卖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则至少有一家合格意向承租方按照规定参与拍卖,使本项目能够确定最终承租方;
4、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商定并签署已公示的《房屋租赁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合同约定
的租金;
5、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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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的处理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
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交易集团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
还。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出租合同、足额支付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天津交易集团有关规定和程序原路径原额返
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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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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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
不涉及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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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进场结算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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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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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房产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房产的实地踏勘。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产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2、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意向承租方须提前联系出租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不予接待。(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zclogin)现场看样时须向出租方提供意向承租方身份证明(身份证件或者营业执照、法人证明、委托证明等文件)、已公示的《承诺函》。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进行尽职调查及资格条件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出具《尽职调查确认函》。
3、意向承租方需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办理承租登记时需向天津交易集团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已公示的《承诺函》及经出租方盖章确认的《尽职调查确认函》等书面材料。
4、意向承租方须于挂牌截止日16:30 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该项目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公示的银行账户,成功办理承租登记且已交纳保证金,方具备合格意向承租方资格。
5、此项目在挂牌期内如只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则选择拍卖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拍卖保证金。通过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后,拍卖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保证金的处置按照项目公告执行。
6、本项目租赁期限为5 年,如进入拍卖程序则以年租金****元zclogin为底价开始竞价,以最终成交价格为准。租赁期限自最终双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日期为起始日,6 个月免租期不在整体租期内(免租期具体分配以实际租赁合同为准)。
7、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商定并签署已公示的《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足额缴纳合同约定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房屋押金)。出租方向天津产权提供已收上述款项的收款凭证(收据或收款行进账回单)。
8、出租方收到合同约定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房屋押金)后与承租方完成房屋移交手续。
9、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出租方可通过天津交易集团扣除该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当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又单方撤销承租申请的;(2)当项目公告期满产生拍卖后,意向承租方未按规定履行后续拍卖登记程序的;(3)若通过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时,因各竞买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承租方的;(4)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三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商定并签署已公示的《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的;(5)最终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未足额缴纳合同约定租金的。
10、本项目交易各方在天津交易集团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最终承租方承担。
11、天津交易集团确认交易服务费到账及收到出租方提供的收款凭证后可出具交易凭证,出具交易凭证后最终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交易集团有关规定和程序原路径返还。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13、意向承租方需书面承诺:如成为最终承租方,按照相关行业的消防规范要求进行消防改造和室内装修等事项,并办理与生产经营相关资质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验收、工程验收、环评等(以行政部门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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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条件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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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出租方并非房产证载权利人,本次出租已得到权利人相关授权。
2、本次出租房屋以现状为准,承租人自行维护后使用,经营业态应为商业服务业。
3、租赁期内,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税、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有线电视、供热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自行办理租赁业态需要的全部手续,按照相关行业的消防规范要求进行消防改造和室内装修等事项,并办理与生产经营相关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工程验收、环评等(以行政部门要求为准)。
5、承租方后续的装修改造计划以及进度需要及时报备出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三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商定并签署已公示的《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由出租方按照此项约定依法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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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户名称 | 天津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
|---|---|
| 银行账号 | ***********zclogin797 |
| 开户银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 支付行号 | ***********zclogin0027 |
行业工程项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