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庄河市黑岛镇虾场饵料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zclogin-****-**-**zclogin(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1-***********zclogin
传 真:0411-***********zclogin
通讯地址:辽宁省庄河市世纪广场一号营商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116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
庄河市黑岛镇虾场饵料厂建设项目
|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黑岛镇西阳宫村北李屯
|
庄河市黑岛镇虾场饵料厂
|
******公司zclogin
|
项目位于庄河市黑岛镇西阳宫村,总投资****元zclogin,环保投资****元zclogin。本项目建成后建设一台6t/h生物质专用蒸汽锅炉,年生产虾饵料1250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