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天伦园开发有限公司一批废旧电力设备及殡葬设备处置
招标公告
浙江省
绍兴市
发布日期:
2026-09-07
招标公告金额:31200元
【招标单位】
嵊州市天伦园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拟在建项目
*
招标投信息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公司一批废旧电力设备及殡葬设备处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绍兴市 |
| 挂牌价格 | 31,****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
| 转让事项说明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至指定账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次转让的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开票情况由受让方自行询问转让方,成交后,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按国家规定自行申报缴纳。 3.除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外的设备、房屋、门窗等非转让资产一律不准破坏拆除,如受让方或受让方委托的主体在搬离时损坏转让方建筑物或其他设施,或发生其他安全事故的,转让方有权按损失程度从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让受让方另行赔偿。 4.受让方在转让方安排的专人监督管理下,于10个自然日内完成取货移交工作,不得超出取货范围。若逾期未完成取货的按每逾期一天****元的标准由转让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受让方逾期10个自然日仍未完成全部标的提货的,视为严重违约,受让方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其已经支付的转让价款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让、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6.所有标的资产均已报废闲置,部分损耗,不保证其具有原用途,受让方如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7.转让方不承担所有该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包括品种、品质、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也不对该标的物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性等承担保证责任。 8.转让资产披露仅供参考,以实地勘察为准,受让方应先将各种影响价格因素等考虑周全,并请务必查看现场,一经成交,最终成交价将不作任何调整。 9.受让方在资产处理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若发生安全事故则相关责任或经济赔偿由受让方承担。 10.本次竞买标的的拆卸、运输和场外处置等相关费用及其他事宜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处理。受让方应及时做好拆卸、运输、处置等事项的相关审批及报备工作,承担相关税费、规费等。 11.所有转让标的严格以现场实物现状进行******公司、浙交所不保证转让标的的完整、价值、质量、数量、品质、规格等,受让方办理竞买申请登记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 12.受让方在合同签订当天须缴纳****元履约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在履约期满且转让方审核完毕后,如受让方无违约行为,在扣除受让方需缴纳的税费后无息返还,如有其他违约行为,则履约保证金优先扣除税费,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除税费和其他费用,则不足部分由受让方另行支付。 13.标的中油浸式400kVA电力变压器及配套配电柜一套(含防护护栏)内部绝缘油属于危险废物,配套电柜内可能残留电容等危险部件。受让方在拆解搬运过程中需严格遵守环保法规,防止废油泄露污染,相关危废处置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4.受让方处置标的物时必须遵守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如处置时涉及有资质要求的并且受让方无相应资质的,受让方须自行委托符合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处置,因受让方违反相关部门处置规定处置的,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你可能感兴趣的招标信息
浙江最新工程项目信息
提示
此操作会消耗您当天查看原文链接的次数
您今日剩余的查看次数为
1000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