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北坎子休闲农业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北坎子休闲农业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兴隆县北坎子休闲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兴数政投字[2026]6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常态化帮扶资金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3350.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3023.11 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休闲农业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10884.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329.92平方米。项目新建农业综合服务体验馆建筑面积3780.68平方米,设置农业科普基地、农事互动体验场馆等功能区,开展农业科普展示、研学交流、种养技艺科普分享等服务;新建1#民宿建筑面积2994.19平方米、2#民宿建筑面积2555.05平方米。项目同步实施室外配套工程 ,建设地点: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六道河镇北坎子村 。
2.2招标范围:包括完成指定范围内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的审核、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的施工、采购及项目验收、移交、负责协调周边关系、配合手续办理、对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的控制;对信息及合同的管理等以上全部相关工作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项目经理可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
3.1.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质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4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5其他要求: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0:00至****-**-**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www.xinglongjyzx.cn/xlggzy/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www.xinglongjyzx.cn/xlggzy/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www.xinglongjyzx.cn/xlggzy/、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https://zfcxjst.hebei.gov.cn:31803/#/myHome/index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形式。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公司提出,联系人:于淼 ,联系电话:0314-2035999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兴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4-5052596
电子邮箱:xlxzbb@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兴开街306号市民中心大楼12层
|
地址: |
承德市双桥区荣基花园G5栋
|
| 邮编: |
067399
|
邮编: |
067000
|
| 联系人: |
夏梦飞
|
项目负责人: |
于淼
|
| 电话: |
0314-5056568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4-2035999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qq.com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