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需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需提供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的证照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公司******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加; 5.本项目不许分包和转包,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直接签订采购合同; 6.供应商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截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两方面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需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须应答《需求确认函》; 9.供应商须签署遵守《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注: 1.以上资格条件所有材料均须提供相应******公司公章。所有响应文件须密封盖章、加盖骑缝章、装订成册。 2.如投标人出现自行放弃中标的,根据采购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该行为属于供应商不良行为,我司对此实行负面清单与一票否******公司的采购活动等相应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