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公司zclogin二甲基硅油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二甲基硅油生产项目(阶段性)验收
地点:尤溪县精细化工园区管前片区
建设单位:******公司zclogin
建设内容:2024年12月,项目阶段性建成,二甲基硅油及室温硫化甲基硅橡胶生产装置、配套环保设施及公用辅助工程均安装完成,模具硅******公司zclogin总员工人数35人,均不住厂,实行三班,每班8小时,年300天工作制度。并于****-**-**zclogin完成国家版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许可证编号:***********zcloginMA32X7HP6F001P)。
公示时间:****-**-**zclogin至****-**-**zclogin(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薛命坤
联系电话:***********zclogin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