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15号],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单位组织形式或提供本单位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或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的承诺函并进行电子签章,格式自拟;(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含“餐饮服务管理”)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计划编号:**********************2431、**********************0179。2.预算品目:C***********餐饮服务。3.预算金额:****元/年。4.最高限价:****元/年。5.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028-***********、028-***********,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6.本次联合采购单位为:*****公司(联合采购牵头单位)、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