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就以下项目征集一家供应商提供相关服务,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医院病房大楼UPS电源维修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基本情况
医院病房大楼现有14台UPS电源出现故障(详见附件),需要对故障电源进行维修并更换无法正常供电的电池,同步为其中4台UPS电源加装双电源自动切换系统。
四、服务内容
对全部14台故障UPS电源进行上门维修、调试并恢复至正常运转状态,另需加装4套双电源自动切换系统以实现自动切换电路功能,同时至少提供1年(电池3年)质保期维修保养服务。
五、维修服务要求
(一)维修人员要求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证书在有效期内,全国平台可查验。
(二)维修服务要求
1.本次服务范围包括14台故障UPS的维修及四套S双电源自动切换系统的安装。中标维保单位必须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
2.自UPS电源设备维修并调试完成、加装的双电源自动切换系统正常工作并验收通过后,所有产品质保至少12个月(蓄电池质保36个月),其中主机质保范围包含本次维修相关主机的所有电路部件,内出现主要部件和主体结构故障维修的情况,整机质保期自修理完成后恢复使用之日开始重新计算。
3.维修UPS及安装双电源自动切换系统使用的配件必须是全新配件,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更换的电池必须是全新的,且同一主机更换的电池必须是同规格、同批次的。
六、经费
维修及安装双电源自动切换系统的服务费为****元。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质: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应当包括电子设备维修服务、电气设备修理、不间断电源设备维修、机电设备维修等相关类目(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八、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待质保期后,全额无息退还。
九、采购意向公示时间
****-**-**至****-**-**。
十、意见反馈要求及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合理化建议及相关资料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至fzzyyfb@163.com。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医院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质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后续投标活动,我院也不做书面回复。相关参数等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示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