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公司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时间公示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
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盈******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盈******公司
建设内容:盈******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锦富路15号2栋201室(东经113°47′24.404",北纬22°47′45.023"),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450平方米,建筑面积450平方米,年产等离子抛光机20台、挂具3万件。
项目于****-**-**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的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6﹞2582号)。
竣工日期:项目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已经于****-**-**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至****-**-**。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万勇刚
联系方式:***********41@qq.com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热线12345,也可以通过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http://1.202.247.200/netreport/netreport/index)或 “生态环境微信投诉举报”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反映。
建设单位(公章):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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