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平房区道路交通安全补短板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要求盖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平房区道路交通安全补短板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含)以上资质(注:若供应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则应提供响应资质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合同价款小于5000)”标准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