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公司所拥有的
部分房产
重******公司管理人定于****-**-**10:00起至****-**-**10:00(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坐落 | 产权证号 | 房屋用途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楼层 | 建筑面积(㎡) | 评估总价(万元) | 起拍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 (元) | 备注 |
| 1 | 垫江县桂溪镇工农路9号汇丰广场A组团天骄苑2号楼7单元5-4号房产 | 垫江县桂溪镇工农路9号汇丰广场A组团天骄苑2号楼7单元5-4号 | 305房地证2014字第00056号 | 成套住宅 | 出让 | 名义层5 物理层5 | 81.36 | 8.95 | 3.2077 | 0.4 | 1000 | 空置 |
| 2 | 垫江县桂溪镇工农路9号汇丰广场A组团天骄苑2号楼8单元8-2号房产 | 垫江县桂溪镇工农路9号汇丰广场A组团天骄苑2号楼8单元8-2号 | 305房地证2014字第00060号 | 成套住宅 | 出让 | 名义层8 物理层8 | 138.15 | 15.2 | 5.4477 | 0.6 | 1000 | 空置 |
| 3 | 垫江县桂溪镇工农路9号汇丰广场A组团天骄苑2号楼8单元8-3号房产 | 垫江县桂溪镇工农路9号汇丰广场A组团天骄苑2号楼8单元8-3号 | 305房地证2014字第00062号 | 成套住宅 | 出让 | 名义层8 物理层8 | 118.74 | 13.06 | 4.6808 | 0.5 | 1000 | 空置 |
| 4 | 垫江县桂溪镇工农路9号汇丰广场A组团天骄苑2号楼8单元6-4号房产 | 垫江县桂溪镇工农路9号汇丰广场A组团天骄苑2号楼8单元6-4号 | 305房地证2014字第00063号 | 成套住宅 | 出让 | 名义层6 物理层6 | 106.7 | 11.74 | 4.2077 | 0.5 | 1000 | 空置 |
| 5 | 垫江县桂溪镇工农路9号汇丰广场A组团天骄苑2号楼8单元8-4号房产 | 垫江县桂溪镇工农路9号汇丰广场A组团天骄苑2号楼8单元8-4号 | 305房地证2014字第00064号 | 成套住宅 | 出让 | 名义层8 物理层8 | 106.7 | 11.74 | 4.2077 | 0.5 | 1000 | 空置 |
| 6 | 垫江县桂溪镇工农路9号汇丰广场A组团天骄苑2号楼8单元7-4号房产 | 垫江县桂溪镇工农路9号汇丰广场A组团天骄苑2号楼8单元7-4号 | 305房地证2014字第00065号 | 成套住宅 | 出让 | 名义层7 物理层7 | 106.7 | 11.74 | 4.2077 | 0.5 | 1000 | 空置 |
| 7 | 垫江县桂溪镇工农路9号汇丰广场A组团天骄苑2号楼7单元6-2号房产 | 垫江县桂溪镇工农路9号汇丰广场A组团天骄苑2号楼7单元6-2号 | 305房地证2014字第00066号 | 成套住宅 | 出让 | 名义层6 物理层6 | 81.36 | 8.95 | 3.2077 | 0.4 | 1000 | 空置 |
| 8 | 垫江县桂溪镇工农路9号汇丰广场A组团天骄苑2号楼7单元6-4号房产 | 垫江县桂溪镇工农路9号汇丰广场A组团天骄苑2号楼7单元6-4号 | 305房地证2014字第00069号 | 成套住宅 | 出让 | 名义层6 物理层6 | 81.36 | 8.95 | 3.2077 | 0.4 | 1000 | 空置 |
| 9 | 垫江县桂溪镇工农路9号汇丰广场A组团天骄苑2号楼7单元7-4号房产 | 垫江县桂溪镇工农路9号汇丰广场A组团天骄苑2号楼7单元7-4号 | 305房地证2014字第00070号 | 成套住宅 | 出让 | 名义层7 物理层7 | 81.36 | 8.95 | 3.2077 | 0.4 | 1000 | 空置 |
| 10 | 桂溪镇工农路9号汇丰广场A组团天骄苑2号楼7单元8-4房产 | 桂溪镇工农路9号汇丰广场A组团天骄苑2号楼7单元8-4 | 305房地证2014字第00071号 | 成套住宅 | 出让 | 名义层8 物理层8 | 81.36 | 8.95 | 3.2077 | 0.4 | 1000 | 空置 |
| 11 | 垫江县桂溪镇工农路9号汇丰广场A组团天骄苑2号楼8单元7-2号房产 | 垫江县桂溪镇工农路9号汇丰广场A组团天骄苑2号楼8单元7-2号 | 305房地证2014字第00073号 | 成套住宅 | 出让 | 名义层7 物理层7 | 138.15 | 15.2 | 5.4477 | 0.6 | 1000 | 空置 |
| 12 | 桂溪镇工农路9号汇丰广场A组团天骄苑2号楼7单元4-4房产 | 桂溪镇工农路9号汇丰广场A组团天骄苑2号楼7单元4-4 | 305房地证2014字第00074号 | 成套住宅 | 出让 | 名义层4 物理层4 | 81.36 | 8.95 | 3.2077 | 0.4 | 1000 | 空置 |
| 13 | 桂溪镇工农路9号汇丰广场A组团天骄苑2号楼7单元8-2房产 | 桂溪镇工农路9号汇丰广场A组团天骄苑2号楼7单元8-2 | 305房地证2014字第00075号 | 成套住宅 | 出让 | 名义层8 物理层8 | 81.36 | 8.95 | 3.2077 | 0.4 | 1000 | 空置 |
| 14 | 垫江县桂溪镇工农路9号汇丰广场A组团2号楼26、27、28号门市等4处房产 | 垫江县桂溪镇工农路9号汇丰广场A组团2号楼26、27、28号门市 | 305房地证2014字第10151号 | 商服用房 | 出让 | 名义层1 物理层1 | 802.97 | 489.5 | 175.4368 | 17.6 | 1000 | 标的全部打通 |
| 垫江县桂溪镇工农路9号汇丰广场A组团1楼11-13号门市 | 渝(2016)垫江县不动产权第***********7号 | 商服用房 | 出让 | 1层 | 199.2 |
| 垫江县桂溪镇工农路9号汇丰广场A组团1楼14-16号门市 | 渝(2016)垫江县不动产权第***********4号 | 商服用房 | 出让 | 1层 | 142.83 |
| 垫江县桂溪镇工农路9号汇丰广场3号楼天骄苑第1层2、3号门市 | 渝(2016)垫江县不动产权第***********5号 | 商业服务 | 出让 | 1层 | 100.57 |
以上标的物详情见评估报告,以上标的物根据序号分为14个资产包分零拍卖,各资产包评估价、起拍价等详见上述表格。
二、咨询、展示标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接受咨询,标的物查看时间联系后确定。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需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前签订竞买协议并缴纳保证金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账户后(到账时间为准)方可参与竞买。
四、特别说明:
(一)竞买人资格及报名须知
1、 竞买人可以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合法机构。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受托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2、 因竞买人无法自行通过互联网进行多人联合竞买,因此竞买人需要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需提前向管理人提交资料办理联合竞买手续后,才能由多人联合竞买。
3、 因报名、支付保证金、保证金到账、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等事项的办理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办理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竞价会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二)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及交付说明
1、 买受人付清全款后应及时办理交接,双方签订交接单即视为交付完毕。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事宜。逾期(以管理人通知为准)不办理的视同交付完成,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 本公告以及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中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提供的数据、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准确界定或者担保,竞买人在报名前需详细阅读本公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并务必实地认真查勘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3、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可能涉及的诉讼风险在内的全部风险,并自愿承担不利后果。
4、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其面积、用途、名称等最终以规划、国土部门最终确定为准,房屋具体坐落编号最终以产权登记机关或房屋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的编号为准。买受人不得以买受房屋编号与最终确定的不同或者有其他无法预知的情况为由反悔。标的物的交付以实物现状及现场实际数量为准,若与本公告有出入,不得作为竞买标的物不符的理由,且拍卖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用不作调整。
5、 本次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无法提供原始购买发票等单据凭证情形。因标的为破产性质,拍卖成交后,管理人无法提供发票。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标的物交付后产生的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产权过户事宜由竞买人自行提前向不动产登记及相关部门了解,并在拍卖成交后自行办理,管理人可在过户时提供必要的协助。
7、 管理人可根据案件办理进程撤回、取消、作废本次拍卖。如管理人撤回或者取消拍卖的,退还买受人支付的款项(包含但不限于交纳的保证金、支付的成交款、垫付的税费用等所有费用,且不计利息),并不承担任何其他违约及损失赔偿责任。
8、 因垫江医药公司已破产清算,目前暂无相关单位向管理人申报物业费、大修基金、水、电、气等欠费,但不排除标的物存在未交纳的物业费、大修基金、水、电、气等各种欠缴费用。如标的物存在前述各种欠费,则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处理,管理人不负责处理前述欠费。
(三)竞拍及付款方式
1、 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2、 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剩余价款全额付至管理人账户(户名:重******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上******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账号:***********700003506)。买受人应在付清剩余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办理移交手续,未按期办理移交的,标的物的保管、遗失、损毁等风险转移自买受人。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2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自动退还至原缴款账户(实际退还时间以系统为准)。
3、 系统成交后3日内,买受人应按系统成交价的0.8%向重庆联交所交纳拍卖服务费(****元封顶)。
4、 系统成交后3日内,买受人应按系统成交价的0.5%向平台服务提供商交纳技术服务费(单笔资产交易收费最低****元,****元封顶)。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交纳技术服务费的,网拍平台可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的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扣除平台服务提供方应当收取的技术服务费的,平台服务提供方保留对剩余应当收取的技术服务费追索的权利。
(四)风险特别提示
1、办理解除抵押、查封手续及双方清缴税款、费用等方面均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拍卖人和管理人不承诺办理变更登记的具体时间。
2、本次拍卖按照现状拍卖,相关事宜提醒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向国土、房管、规划、住建、税务、水务、电力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限制、开发要求、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需注意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成交后因政策原因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者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请竞买人谨慎参拍,竞买成功后须按照拍卖公告与拍卖须知规定时间付清拍卖价款和承担责任。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五、悔拍责任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管理人没收(保证金未实质到达管理人账户的,管理人可另行向买受人主张相当于保证金金额的赔偿)并依法处置。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管理人有权向悔拍人追索。
2、买受人悔拍,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也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管理人悔拍的,退还买受人支付的款项(不计利息)并不承担其他违约及损失赔偿责任。
六、本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解释权归重******公司管理人。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 宫经理;023-*********** 冉经理
重庆联交所地址:渝北区青枫北路渝兴广场B9栋19楼
破产管理人电话:郎先生 ***********060
重******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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