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履约条件 | 一、服务范围: (一)出租方将福华路1号深圳市中医院综合楼四楼约2303平方米作为职工餐厅和专家餐厅委托承租方经营管理,出租方享有对承租方管理、经营和服务的监督管理权和建议权。承租方在出租方规定的框架内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并承诺食堂所有热菜、主食、汤品等均为现场烹饪制作,确保食材新鲜、加工过程透明、营养最大限度保留。 (二)食堂提供职工餐、营养餐及专家餐: 1.职工餐主要为医院职工提供早、中、晚餐,现场烧制、现场供餐、会议餐、培训餐、超时工作餐、公务接待餐以及各科室职工配送餐服务(其中包括加班人员及手术室、介入室、 胃镜室、感染性疾病科等职工集体用餐的配送); 2.营养餐须根据本院医生提供的饮食方案及就医人员需求,提供并配送至病区的特色营养餐和治疗餐。特色饮食服务包含匀浆膳制作、配送; 3.专家餐主要为外院专家及医务人员提供餐饮服务,结合个性化需求定制营养均衡的餐食。供餐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自助餐、套餐及预约订餐,并提供送餐或指定区域就餐安排,确保用餐便捷性与私密性。 二、服务内容: (一)基本服务要求 1.职工餐提供自选餐、学生餐、明档风味特色餐饮、风味小食及冷荤食品,根据医院需要提供送餐服务。 2.专家餐应根据出租方需要提供供餐服务,承租方预先提供主要菜谱清单目录,可协商指定供应。 3.出租方对食堂菜品售价有调整监督权,具体菜品价格细则由承租方和出租方另行协商。 4.承租方应在医院专业指导下结合医院特色开展药膳及半成品推广和经营业务,打造中医药药膳特色品牌。 5.餐厅范围由承租方统一管理,承租方需按合同约定履行食堂餐饮经营服务义务,为出租方职工、实习生、进修生及规培生提供快捷便利、安全可靠的供餐服务,并自觉接受出租方的监督检查。 6.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出租方职工提供后勤保障,其中,职工餐厅提供延时供餐(零点餐)服务,专家餐厅需提供供餐服务,发生的延时服务费、人工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二)职工餐厅膳食种类 早餐每天不少于20 个品种(含面点类、汤、粥类),提供不同价格等级的组合套餐,且同等价格的套餐种类不少于五款;午餐每天不少于20 个品种(含面点类、汤、粥类 5 种以上;菜类 15 种以上,荤素比例适中),订餐配送套餐提供不同价格等级的组合套餐,且同等价格的套餐种类不少于五款,晚餐每天不少于 15 个品种(含面点类、汤、粥类 3 种以上;菜品类 12 种以上),订餐配送套餐提供不同价格等级的组合套餐,且同等价格的套餐种类不少于五款,明档风味特色餐饮,午、晚餐每天不少于 4 种;延时供餐服务(零点餐)以现场制作个性化小炒为主、配合面食。 (三)供餐服务时间 早餐时间 7:00 至 9:00;午餐时间 10:30 至 14:00;晚餐时间 17:00 至 19:00;延时餐根据职工需求提供小炒或明档风味特色餐饮。 (四)特色活动 每逢重大节日承租方须对职工餐厅开展特色慰问活动,如春节送饺子、正月十五送元宵、端午节送粽子、中秋节送月饼、腊八节送粥等。 三、服务要求 (一)食品安全管理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准则,制定食品卫生安全程序,建立食品安全体系,所有厨房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经过培训后方能上岗,确保饮食安全。 (二)环境卫生管理 1.建立环境卫生管理体系,确保食品及环境卫生。负责厨房、餐厅、设备、餐具的卫生保洁、消毒及灭鼠、灭蟑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表单记录,以备出租方检验。 2.餐具消毒须达到深圳市卫生部门相关要求,同时每季度需送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送检,检验结果需提供出租方备案并在就餐现场进行公示。 (三)操作规范管理 结合餐饮服务的特点,建立健全《食堂各工种操作规范》《厨房设备操作规范》《员工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并刚性落实。 (四)员工资质管理 厨师长和管理人员须具有企事业单位(超千人用餐规模)的相关工作经验,并经出租方审核备案后方可上岗。 (五)经营风险管理 承租方应自行承担经营风险责任,独立核算,依法缴纳税金,主动接受地方财税部门和出租方财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负责,如发生意外伤害等安全事件,承租方须承担全部责任;承租方需为本项目购买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的公众责任险或食品安全责任险,并提供相应证明交出租方留底。 四、承租方实行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出租方不向承租方承诺食堂就餐人数和经营收入。经营期间,食堂经营产生的水、电、燃气等费用按实收取, 水、电费用由承租方据实向医院财务部门缴纳,燃******公司缴纳。 (六)加工方式管理 1.食堂所有供餐食品(除已获出租方书面同意的特殊情况外)均应现场加工制作,不得使用已烹饪完成的工业化预制菜进行简单复热后供餐。不得经营外购熟食、无资质半成品等。 2.承租方应建立食材从采购到加工的全过程追溯制度,确保每批次食材可追溯至供应商,每餐次菜品可追溯至加工人员与时间。 3.出租方有权不定期对后厨加工过程、食材储存情况、调味品及半成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违规使用未经申报的预制菜,视为严重违约,出租方可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七) 日常能耗管理 医院提供水、电、燃气设施,并根据实际用量收取承租方水、电费用,燃气费用需承租方预充值缴纳。 五、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30 个自然日内,承租方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元(大写:人民币壹百万元整)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限届满,承租方将资产和设备完好移交后并无其他违约行为,出租方向承租方返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四、技术要求 承租方须免费提供与出租方微信小程序对接的收费设备,设备日常维护、升级及不同系统间的对接所涉及费用自行承担。 五、管理要求 (一)每月厨房正常的油污管道清洁处理所产生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油污的处理。 (二)厨房、就餐区的设备、设施由出租方负责提供,如空调、冷库、炉灶、压面机、烤箱及蒸柜等,后续使用过程中承租方负责日常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故障维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食堂运营所需餐具及日常用品均由承租方自行提供。 (四)出租方提供一卡通刷卡系统,医院食堂就餐一卡通卡系统的维护由出租方负责,医院所有员工均需凭医院发放的工卡或临时就餐卡进行消费,承租方需提供便捷的充值服务。 (五)出租方有权审核菜单的价格,每个新品价格都需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才能上架。 (六)承租方建立完善的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及台帐记录制度,及时提供原材料采购索证凭证,将所有食材供应商相关资质证件的复印件交出租方存档,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的原材料供应商进行认证核查,若承租方提供的原材料供应商达不到出租方标准,承租方应按出租方要求进行变更。承租方提供的原材料需每季度抽样一次送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检测,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农药残留、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等4 项主要指标,检测报告复印件提交出租方存档,检测费用由承租方支付。 (七)承租方建立健全劳动保障制度,认真执行各项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承担所聘员工的劳动保护责任,按要求与餐厅员工签订劳务合同,按时足额支付餐厅员工的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费用,不允许无故克扣餐厅员工的工资及其他费用。餐厅员工的报酬福利、医疗、保险及其他民事经济关系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如发生劳资纠纷、经济纠纷、安全事故、人员伤亡等情形,承租方应自行妥善处理,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均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如因处理不善影响餐厅正常运行或对出租方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可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视情追究承租方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八)出租方有权委派监管人员对餐厅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的数量、质量、新鲜度,出入库记录、库存量,餐具洗消、餐厅卫生、消杀记录等。 (九)承租方应定期上报承租方每周菜谱和相应菜式所需的原材料清单,出租方对菜谱有修改监督权。 (十)承租方负责餐厅员工的组织、培训和管理等。餐厅员工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每一年体检一次,所产生的体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所有员工凭健康证上岗,健康证原件经出租方查验后退还,出租方留复印件存档。组织员工参加临床营养科组织的营养与食品卫生、医院膳食知识等的培训和考核。聘任的厨师、配餐员均需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十一)承租方负责承包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广东省、深圳市相关的规定,制定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工作规程和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指定食品卫生和膳食质量负责人,至少配备 1 名食品安全管理员,保证食品卫生及治疗膳食质量符合食品卫生法及营养治疗原则,避免食品安全事故。如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承租方应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赔偿出租方(含出租方员工)的全部损失。 (十二)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定期轮换或解聘厨师、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 (十三)出租方有权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并要求承租方现场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出席。 (十四)出租方有权对饭菜及服务品质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调查结果与是否续约挂钩。出租方依据《深圳市中医院食堂日常管理检查表》、《深圳市中医院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分别发放给职工、学生、就医人员的《食堂餐饮服务满意度调查表》、员工投诉和送餐服务情况对承租方进行评分。未达到合格要求,出租方将发出整改通知,如未在要求期限内整改完成,出租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对承租方进行处罚。连续3个月每月的《深圳市中医院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考核表》总评分低于80 分,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原材料采购要求: (一)承租方必须遵守食品原材料采购制度,要设有专职采购员。 (二)承租方所购入的原材料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标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其中,肉制品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提供定点采购供货商的营业执照、检验检疫合格证、许可证等。蔬菜、瓜果采购必须在具备检测条件的生产基地或正规市场采购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指定品牌和采购渠道,并提供产品的品牌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及过期产品。如出现故意采购不良肉类(腐坏)、过期农副产品后仍对其处理加工掩盖原材料劣性,做成饭菜后对院内职工、患者及患者家属销售,一经发现从严处罚并报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三)承租方的所有采购均应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并及时向出租方提供合同副本或复印件备案。承租方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相关规定坚持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所购物料必须具备相应证明材料(如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做好索证索票台账,建立档案。 (四)承租方按要求做好原材料采购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索证索票,配合第三方监管机构进行原材料的农残快速检测,保障食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