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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师胡杨河新区(北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代建服务)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
一、更正内容:
现对公告内容招标范围进行变更,原招标范围现变更为:第七师胡杨河新区(北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代建服务项目由施工招标代建开始,完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工作,自初步设计批复至项目保修期终结的全部建设管理工作,以经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投资控制目标。(1)按照《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履行建设实施代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2)负责本代建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和组织协调工作。(3)负责以项目法人单位的名义对本代建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环保、信息等工作进行管理和控制。(4)负责所有工程缺陷期内、保修期内的修复管理工作。(5)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规模范围内的内容,整理、汇编并向投资建设项目(法人)单位移交工程建设资料、档案。(6)代建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道 18 号
联系人:程彪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地址:新疆胡杨河市130团惠远南街581幢543-2号
联系人:凌杰
电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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