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一工程处横沙码头等项目船机劳务分包
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GT**********************(试)
本采购项目*****公司三公司第一工程处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第一工程处横沙新洲土地平整项目配套东区应急码头工程(水域部分)、大芦线3标外引航道桩基施工工程、韩通赢吉深远海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配套码头工程及台州湾陆岛联动综合码头工程(一期)项目船机劳务分包进行公开谈判招标。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公司三公司第一工程处横沙码头等项目船机劳务分包。
1.2 采购编号:GT**********************(试)。
1.3 采购人:*****公司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 / 。
1.5 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第一工程处横沙新洲土地平整项目配套东区应急码头工程(水域部分)、大芦线3标外引航道桩基施工工程、韩通赢吉深远海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配套码头工程及台州湾陆岛联动综合码头工程(一期)项目建设要求,急需引进一批船机辅助用工,以满足当前在建项目工作开展需要。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第一工程处横沙新洲土地平整项目配套东区应急码头工程(水域部分)、大芦线3标外引航道桩基施工工程、韩通赢吉深远海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配套码头工程及台州湾陆岛联动综合码头工程(一期)项目船舶所需的各类船机用工等劳务作业,包括但不限于船长等。
2.2 包件划分:一个包件。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暂定2026年9月20日至2027年9月20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4 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湛水路700号******公司第一工程处。
2.5 质量目标:应符合国家、地方或企业的质量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详见后附技术要求。严格按照工程吊装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工程技术要求以及甲方的技术要求开展作业,保证施工质量。
2.6 安全目标:详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2.7采购人提供的材料: / 。
2.8采购人提供的船、机: / 。
2.9本次采购临设、水、电情况:临设及生产场地:招标方提供生产场地及临设,临时设施由甲方提供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无偿使用(无偿提供办公室1间和住宿1间,办公、生活用水电无偿提供。)
2.10其他:/。
3. 分包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分包商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采购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设施或机具、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分包商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3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包件谈判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5各分包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每个分包商允许中 1 个标。
3.6其他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分包商,请于2026年09月05日00:00至2026年09月07日14:00止(北京时间、下同),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网址:https://scp.iccec.cn/)。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北京时间2026年09月10日14:00(具体时间以系统发布为准)之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开启方式:
本项目定于北京时间2026年09月10日14:00(具体时间以系统发布为准)在******公司商务管理部(南京市鼓楼区江边路3号)统一开标,投标单位代表(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无须到场。
6. 采购相关事宜
采购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谈判采购预备会。
6.1工程现场踏勘
6.1.1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各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分包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自行前往施工现场(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湛水路700号******公司第一工程处)进行踏勘,并可就本采购文件中的疑问,要求采购人进行答疑(或电话答疑);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6.1.2各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分包商应认真勘察施工现场,熟悉施工区域内的人文、地形、地质、水文、气象、施工场地征地拆迁,临时使用的空间及周边环境,了解一切所能影响响应文件报价的因素,所有因素均应包含于报价中,一经成交不能以不完全了解为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工期的要求,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有成交分包商负责。
6.2谈判采购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 评审办法
本包件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异议受理人):******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湛水路700号
联 系 人: 杨 雪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2026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