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人社局“政策宣传·就业岗位大篷车”流动宣传活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 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 23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人社局“政策宣传·就业岗位大篷车”流动宣传活动)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 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5年9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5年9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报名须知:①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95、***********00;5、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