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青岛市黄岛区泰发路888号(城发书香里)29套不动产的公告(第一次)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10时起至****-**-**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523/05,户名: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一)基础信息
标的名称:青岛市黄岛区泰发路888号(城发书香里)29套不动产(一个公告多个标的)
权利来源:司法裁定
执行依据:(2026)苏12民终669号
执行案号:(2026)苏12执190号
(二)权属信息
是否已办理权属登记:是
权证情况:鲁(2023)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0510334号(该标的为开发商初始登记大证,权证号为楼栋大证)
标的所有人姓名:城发集团(******公司
土地使用期限:****-**-**至****-**-**止
土地权利性质:出让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总层数(地上):11层
(三)权利限制及负担情况
租赁情况:无
查封:已被本院查封
抵押权人:无
预告登记:无
异议登记:无
居住权:无
(四)标的现状
规划用途:住宅
查封前后房产结构变化情况:无结构变化
位置结构信息:登记位置与实际位置一致
占有使用情况:空置
腾空相关情况:毛坯
是否有电梯:有,一梯两户
其他影响占有、使用以及标的物价值等关涉竞买人利益的详细情况:该房屋为毛坯状态,卫生间已预装卫浴小背篓散热器,客厅、卧室采暖设备未安装,采暖设备需买受人自行完善,与本次拍卖无关。
(五)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六)标的介绍
土地信息:共有使用权面积:16634㎡
房屋信息:青岛市黄岛区泰发路888号(城发书香里)29套不动产;建筑面积:详见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总层数(地上):11层;周边配套:所在区域有银行、超市、学校、市场等,生活设施、公共设施都比较齐全。
其他介绍和说明:房屋结构:钢混
室内物品特别提示:该房屋为毛坯状态,卫生间已预装卫浴小背篓散热器,客厅、卧室采暖设备未安装,采暖设备需买受人自行完善,与本次拍卖无关。
(七)税费负担信息
1.标的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依法由相应主体各自负担,本院不提供票据。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2.依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种类及承担方式:(1)买方税费: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等;(2)卖方税费:印花税、交易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特别提醒: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不属于拍卖标的过户中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本院不负责退还。
3.买受人应在收到本院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0日内自行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并向本院提交垫付的税费证明原件、书面退款申请及银行账号等,办理退还税费手续。逾期且经催告后仍不办理的,本院不再负责在拍卖成交款中扣除退还,由买受人自行向原产权人追偿。
(八)税费承担规则
本次拍卖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物业、水、电等费用均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办理产权变更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在拍卖款中优先受偿。
(九)欠费信息披露
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转让登记,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交易过程中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产生的税费,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待缴费均按公告明确及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费用。
(十)限购政策告知
竞买人参与竞买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条件或资格以及当地限购政策,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需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格造成的拍卖无效、所有权无法转移、无法办理过户等风险。
(十一)拍卖价格及特别提示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市场价(元)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 |
1 | 城发书香里8-2-401 | 716444 | 501510.8 | 50000 | 2000 |
2 | 城发书香里8-2-402 | 700002 | 490001.4 | 50000 | 2000 |
3 | 城发书香里8-2-801 | 721791 | 505253.7 | 50000 | 2000 |
4 | 城发书香里8-2-802 | 706158 | 494310.6 | 50000 | 2000 |
5 | 城发书香里8-2-902 | 707038 | 494926.6 | 50000 | 2000 |
6 | 城发书香里8-2-1002 | 707917 | 495541.9 | 50000 | 2000 |
7 | 城发书香里8-2-201 | 712880 | 499016 | 50000 | 2000 |
8 | 城发书香里8-2-202 | 696485 | 487539.5 | 50000 | 2000 |
9 | 城发书香里6-2-702 | 706076 | 494253.2 | 50000 | 2000 |
10 | 城发书香里6-2-801 | 725355 | 507748.5 | 50000 | 2000 |
11 | 城发书香里6-2-802 | 709611 | 496727.7 | 50000 | 2000 |
12 | 城发书香里6-2-901 | 727146 | 509002.2 | 50000 | 2000 |
13 | 城发书香里6-2-902 | 710495 | 497346.5 | 50000 | 2000 |
14 | 城发书香里6-2-1001 | 728042 | 509629.4 | 50000 | 2000 |
15 | 城发书香里6-2-1002 | 711379 | 497965.3 | 50000 | 2000 |
16 | 城发书香里4-1-801 | 1061654 | 743157.8 | 50000 | 2000 |
17 | 城发书香里7-1-601 | 731137 | 511795.9 | 50000 | 2000 |
18 | 城发书香里7-1-602 | 707355 | 495148.5 | 50000 | 2000 |
19 | 城发书香里9-1-501 | 937423 | 656196.1 | 50000 | 2000 |
20 | 城发书香里7-1-702 | 707355 | 495148.5 | 50000 | 2000 |
21 | 城发书香里8-2-701 | 718227 | 502758.9 | 50000 | 2000 |
22 | 城发书香里5-1-1002 | 717577 | 502303.9 | 50000 | 2000 |
23 | 城发书香里6-1-1002 | 720878 | 504614.6 | 50000 | 2000 |
24 | 城发书香里7-1-801 | 734725 | 514307.5 | 50000 | 2000 |
25 | 城发书香里7-1-802 | 710896 | 497627.2 | 50000 | 2000 |
26 | 城发书香里7-1-901 | 735622 | 514935.4 | 50000 | 2000 |
27 | 城发书香里7-1-902 | 711781 | 498246.7 | 50000 | 2000 |
28 | 城发书香里7-1-1001 | 737416 | 516191.2 | 50000 | 2000 |
29 | 城发书香里7-1-1002 | 712667 | 498866.9 | 50000 | 2000 |
1.特别提示:若拍卖标的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过户需要支付土地出让金的,本次拍卖价格中已包含该标的过户所需的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时先行垫付土地出让金,并在收到本院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提交垫付的证明原件、书面退款申请及银行账号等,办理退还土地出让金手续。逾期且经催告后仍不办理的,本院不再负责在拍卖成交款中扣除退还,由买受人自行向原产权人追偿。
2.水、电、燃气等费用及物业管理费、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不属于本院退还税费范围,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费用。
二、本标的定价依据:双方当事人议价。
三、本次拍卖中(起拍价、竞价增价幅度、保证金数额、已知权利负担等)重大事项已由合议庭评议。
四、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拍当日止(双休、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提前预约,由本院指定的网拍辅助机构:浙江一锤定音科技有限公司现场陪同看样,联系方式:***********387。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位置地图系平台自动生成,可能存在与标的物实际地址不一致情形,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后参与竞买。
五、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等对本标的买受人资格或条件的特殊规定: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3.特别提示:竞买人应当符合标的所在地的限购政策。拍卖前,竞买人应自行向标的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住建等部门核实司法拍卖不动产专属限购政策,确认自身购房资格。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拍卖被撤销的,全部法律责任与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已缴纳的保证金按悔拍规则处理。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第四条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拍情况:无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应于开拍的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资格和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可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保证金及尾款支付
1. 竞买人须在参加拍卖前,通过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系统缴纳足额保证金,竞买人线下缴纳保证金报名详见《竞买须知》。
2.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请买受人在10日内支付完毕:
(1)银行付款: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州分行营业部,账号:***********41439458);
(2)支付宝网上付款: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
3. 特别提醒:司法拍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当天限额而无法支付,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或自行联系开户银行咨询。
八、法拍贷业务提示
若拍卖标的支持竞买人以贷款形式参与竞拍,竞买人既可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线上办理,也可线下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金融机构办理;竞买人可以申请办理商业住房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与商业组合贷款。
竞买人应在参与竞拍前,自行向贷款经办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核实贷款办理条件、确认自身贷款资格、可贷额度、放款时限及全部相关要求,贷款的最终审批结果、授信额度、执行利率、放款时间均以贷款机构的官方审核为准,法院不就贷款办理事宜作出任何承诺与担保;若因贷款审批未通过、放款逾期等原因导致竞买人无法按时足额支付拍卖尾款,致使拍卖目的难以实现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关于悔拍的规定,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承担二次拍卖产生的差价损失等。
九、网拍辅助机构信息
本院已委托浙江一锤定音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次拍卖的(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或者照片等资料;(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封存样品等;(三)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网拍辅助事务。该机构联系方式为:***********387。
特别提示:
网拍辅助事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执行法院可在拍卖成交款中优先支付,无需买受人另行支付。
网拍辅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法院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网拍辅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竞买人信息,不得与第三方串通干扰竞价,不得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法院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特别说明:
廉洁纪律与禁止参拍提示:
下列机构及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本院工作人员;2、本次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本次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上述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唯一合法交易平台提示:
淘宝网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是本院对该拍卖标的物进行本次拍卖的唯一展示、竞价平台(由于页面设置问题,敬请有意向竞买人将拍卖页面拉至底部,仔细阅读竞买公告、须知、拍卖标的情况调查表等)。本院未授权任何第三方平台发布或转载本拍卖(变卖)信息。
全流程零收费承诺:
本院已在拍卖公告、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将标的相关信息及法院工作人员联系方式予以公示,便于有意向竞买人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咨询。法院及承担本次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不会以任何方式向有意向竞买人、买受人等收取任何费用(含接受咨询、现场看样、协助缴税及退税)。
第三方服务免责声明:
除《竞买公告》中列明网拍辅助机构从事被授权范围内的辅助性事务外,拍卖页面中相关贷款、咨询等网页链接等信息均不代表法院意见,竞买人因使用此类链接而产生的费用、佣金等均与法院无关。此类链接中的机构,对标的物进行贷款、拍卖咨询等商业行为活动,包括相应网页链接及线下机构及中介机构,相关页面链接、机构等均不能代表法院意见。竞买人因使用此类第三方服务而产生的任何费用、风险及纠纷,均与本院无关。
反诈与信息安全提示:
为保障买受人个人信息及利益,竞买人在竞买期间,不要轻易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个人信息。付款时间交接方式等均以法院《竞买公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和《竞买须知》表述的内容为准。如收到非本院官方工作号码拨打的,或非通过官方渠道发出的有关本标的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官方渠道重申:
有关标的的咨询、看样等事宜,请联系公告中公布的网拍辅助机构或本院工作人员。所有信息请以本院官方发布的公告、须知为准。
十、防范非法中介与欺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第十一条,本院坚决依法打击通过夸大、欺瞒、误导等手段宣传提供“拍前调查”“清场收房”“对接法院”等一站式服务,诱导买受人支付高额佣金,甚至伪造司法文书骗取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法院拍卖过程中竞买人无需支付任何服务费用,对于社会上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十一、与本标的相关主体的告知
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本次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10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已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已于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的,已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了无法通知的理由。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的,自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经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二、请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
请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有关拍卖(变卖)法律规则;标的概述、竞买特别提醒请查看《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若标的进行评估的可从附件下载并查看《评估报告》。
举报监督电话:052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387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