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title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铜仁市中医医院2026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锦江北路39号3层
被投诉人 1 :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湖滨路与铜仁路交汇处友山基金大厦14楼1401号
被投诉人 2 :******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街道中华南路与都司路交界处和丰·国际商办楼12层2号[中南办事处]
相关供应商:******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街道中华南路与都司路交界处和丰·国际商办楼12层2号[中南办事处]
当事人:铜仁市中医医院
地址:铜仁市碧江区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公司提供的开立SV-M4K200Cu不满足序号1-1、3D4K三维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第1项参数“1.12电击程度分类防除颤CF级别I类,用于直接接触心脏的手术”。投诉事项2******公司提供的开立SV-M4K200Cu不满足序号1-1、3D4K三维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第4项参数“4.7 LED灯泡设计工作寿命≥60000小时”。投诉事项3******公司提供的开立SV-M4K200Cu不满足序号1-1、3D4K三维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第1项参数“1.1具备4K图像处理,输出3840*2160和4096*2160超高清像素影像。支持16:9和17:9图像比例,逐行扫描,像素≥800万”。投诉事项4******公司提供的开立SV-M4K200Cu不满足序号1-1、3D4K三维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第2项参数“2.2直径10mm,30度视野方向,视野角度≥80°,工作长度≥320mm”;投诉事项5: ******公司所投产品中序号1-2肌电图仪(甲状腺术中光电检测仪/喉返神经探测仪)提供虚假授权。本局受理后依法开展调查。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驳回投诉人******公司的全部投诉事项。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铜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印江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铜仁市财政局
****-**-**
你可能感兴趣的招标信息
贵州最新工程项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