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人民法院关于滨海县永宁路8号西湖一品小区D区8号楼406、406-1、21#不动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滨海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9日10时至2026年10月10日10时(延时除外)在滨海县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滨海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 http://sifa.jd.com/1242),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滨海县永宁路8号西湖一品小区D区8号楼406、406-1、21#不动产。(详情请见 “标的调查情况表”)
起拍价:人民币39.2万元,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
竞价幅度:人民币0.3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江苏******公司”在拍卖期间负责对拍卖标的物的咨询及其他拍卖辅助工作,开拍前十天内接受咨询(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吴女士***********253。
三、报名方式: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建议您在开拍前至少一个工作日支付保证金报名,以免因支付问题而错过拍卖。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拍卖应买/竞拍方式:
标的物网络司法竞价周期为24小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拍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六、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位置地图系平台自动生成,可能存在与标的物实际地址不一致情形,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后参与竞买。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以及竞买后能否再行转让、过户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代为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成交后,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但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缴纳垫付,凭相关部门出具的正规票据在拍卖价款中予以退还。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税费负担主体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该部分税费由买受人负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凭缴纳税费的原件联于本院过户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至本院进行垫付税费结算,逾期本院不再办理)。标的物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物业费、水、电等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买受人应及时接受标的物、办理相关权属转移手续,逾期责任自负。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在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都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滨海县人民法院标的款,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滨海支行营业部,账号:***********88847035)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9月12日《关于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事宜的通知》,江苏省各级人民法院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问题处理,统一如下: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如涉及到网银大额支付请提前去银行办理开通相应限额,以免延误付款时间。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院已委托“江苏******公司”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相关信息的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江苏******公司”,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及时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15-***********(不接受拍卖咨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嘉路达拍辅咨询电话:0515-***********、0515-***********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滨海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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