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胃肠电图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2(肝病治疗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3(动态心电图、动态血压二合一记录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胃肠电图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参与须提供身份证明材料);1.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1.3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函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1、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3.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5、供应商须具备投标产品相应的医疗器械销售资格。6、供应商信用信息 6.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vn);以现场查询为准; 6.2 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6.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上查询结果打印;6.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凡在截止时点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包2(肝病治疗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参与须提供身份证明材料);1.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1.3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函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1、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3.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5、供应商须具备投标产品相应的医疗器械销售资格。6、供应商信用信息 6.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vn);以现场查询为准; 6.2 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6.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上查询结果打印;6.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凡在截止时点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包3(动态心电图、动态血压二合一记录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参与须提供身份证明材料);1.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1.3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函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1、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3.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5、供应商须具备投标产品相应的医疗器械销售资格。6、供应商信用信息 6.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vn);以现场查询为准; 6.2 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6.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上查询结果打印;6.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凡在截止时点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1.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完整的开票信息获取,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或将以上资料发送至4@otxa.com.cn)。招标文件售价¥****元/包,现金或对公转账付款,售后不退。
2.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2.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
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2.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11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2.12《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3、开户名称:东方(西安)******公司
开户行******公司西安神舟四路支行
账号:***********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