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公安分局改扩建及园区改造项目补疑1
各投标单位:
高新公安分局改扩建及园区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6AFGGZ51006)补疑如下:
1.按招标人要求,本项目延期,具体开标时间待定,请关注后期补疑。
2.提问: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1)新建办公楼[土建]:清单33-34、清单49-54、清单56-69、清单160-180工程量均为1;(2)改造工程【土建】清单1-30、清单33-60工程量均为10;(3)室外景观【土建】清单1-10、清单13-41工程量均为1;(4)室外绿化【土建】清单1、清单3-8、清单10-14工程量均为1。
答:最终清单成果文件待后续发布,以最终清单成果文件为准。
3.提问:(1)招标文件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请问职称专业为“工程造价”的是否符合要求?(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EPC的业绩,且在该业绩中承担施工任务,是否满足要求?
答:(1)不予认可;(2)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EPC)类业绩的,投标人在该业绩中须承担施工任务,且其承担的施工任务规模不低于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业绩规模,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则予以认可。
4.提问:(1)招标文件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元的公共建******公司项目经理业绩有如下两个业绩:①**医院新址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公司营业综合楼装修工程。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招标文件项目经理奖项荣誉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担任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合肥市“琥珀杯”(外市奖项须等同于“琥珀杯”)、安徽省“黄山杯”(外省奖项须等同于“黄山杯”)、“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公司项目经理获得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1)①予以认可,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②不予认可。(2)不予认可。
5.提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中“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0)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有骗取中标或串通投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但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的,不受三年期限限制”。请问若投标人目前收到联勤保障部队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的暂停处理决定,事由为“围标串标”,处理结果为“暂停参加联勤保障部队范围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资格”,暂停生效范围(单位)为联勤保障部队,该处理依据为军队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属于军队采购系统内部管理措施。招标文件明确的情形“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且信用修复后满一年方可豁免。而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处理决定并非《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亦非司法文书,且目前尚未涉及信用修复事宜。恳请贵方明确上述军队采购网的“围标串标”是否属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第(10)条规定的情形,在本项目投标中不被认可投标资格?若不属于,投标人是否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答:军队采购管理部门不属于行政机关,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次补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补疑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补疑内容执行。
招标人:合******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
联系人:储工
电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合******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谢秀姿
电话:0551-***********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