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敦化市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6年09月24日10:00时起至2026年09月25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依法进行公开拍卖(法院账户名:敦化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433/10),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存储在亳州亳药堂4号冷库第八区域的人参整体拍卖(亳州),人参预估总重量为67629公斤,1934件。其中包括全须生晒、光支生晒、边条光支红参、光支红参、全须红参、白参艼、红参小货等品种,具体详见下列--人参明细列表。
标的存放位置:安徽省亳州亳药堂4号冷库内。
评估价格总计21,424,253.00元,第一次拍卖在评估价基础上降价30%进行拍卖。第一次拍卖起拍价格为14,996,977.10元,竞买保证金为2,900,****元,加价幅度为74,****元(及其整数倍)。
现被执行人封有顺、郭春生下落不明,可能存在相关下落不明的利害关系人,依照法律规定,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人参单价为法院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单价;人参预估重量为中******公司出具的预估重量。上述仅作为竞买参考数据,最终成交金额及重量以现场称重为准。
2.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必须完整阅读拍卖公告中所列《人参明细列表》、特别提示说明及标的评估报告全部内容,并自行到现场实地看样核验。竞买人一经报名、出价参与竞价,即视为已现场查验标的,完全知晓并自愿接受标的全部已知、未知、显性、隐性瑕疵;法院、拍卖机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未实地看样即参与竞买,视为放弃查验权利,一切风险自行承担。
3.因中******公司的鉴定日期与标的物交付日期存在一定的时间间隔,标的展示图片仅供参考,请竞买人以实际看样为准并自行评估风险。竞买人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品相、质量、重量、色差等任何理由申请退货、拒付尾款,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二次拍卖差价及相关费用由原买受人补足。(详见《拍卖须知》第十一条)。
4.标的预估总重量仅供参考,最终成交金额及重量以现场称重为准(交付标的时单品单价以评估报告中单品评估价值*70%为准),竞拍成交价格与称重后的实际交付价格不一致的差额部分多退少补,不足部分由竞买人在标的交付称重完成、确定实际交付价格时立即补交至敦化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立即补齐差价。不履行上述义务的视为悔拍,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妨碍执行的,本院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5.标的物交付前的称重工作由法院委托中******公司完成,拍卖成交后交付总重量以此为准。标的整批统一交付,具体交付时间以法院通知为准,交付现场不得对标的进行挑拣、遗漏,标的一经拍出,全部称重装运,对以上交付要求介意者谨慎竞拍。
6.提货现场相关人员由买受人自行雇佣,所产生的运输、装卸、打包等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交付过程安全事故、财产损坏责任由买受人自负。
7.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按法院指定期限完成标的物交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买人需要在现仓储冷库继续存放的,由竞买人与仓储冷库管理人在竞买前自行协商完毕,产生的仓储等相关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对此介意者谨慎竞拍。
附:----人参明细列表(亳州4号库八区域):
序号 | 名称及规恪(支数/500g) | 分等 | 数量(箱) | 单件净重(公斤) | 预估总净重(公斤) | 单品评估价(元/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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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边条光支红参35支 | 三等 | 146 | 35.00 | 5,110.00 | 319.00 |
2 | 边条光支红参35支 | 二等 | 93 | 35.00 | 3,255.00 | 336.00 |
3 | 边条光支红参35支 | 一等 | 157 | 35.00 | 5,495.00 | 391.00 |
4 | 边条光支红参45支 | 三等 | 1 | 35.00 | 35.00 | 322.00 |
5 | 红参小货 | 一等 | 308 | 35.00 | 10,780.00 | 167.00 |
6 | 边条光支红参45支 | 二等 | 138 | 35.00 | 4,830.00 | 322.00 |
7 | 边条光支红参45支 | 一等 | 155 | 35.00 | 5,425.00 | 375.00 |
8 | 光支红参32支 | 三等 | 87 | 35.00 | 3,045.00 | 347.00 |
9 | 光支红参32支 | 二等 | 211 | 35.00 | 7,385.00 | 347.00 |
10 | 光支红参32支 | 一等 | 153 | 35.00 | 5,355.00 | 364.00 |
11 | 光支红参48支 | 三等 | 86 | 35.00 | 3,010.00 | 325.00 |
12 | 光支红参48支 | 二等 | 204 | 35.00 | 7,140.00 | 325.00 |
13 | 光支红参48支 | 一等 | 138 | 35.00 | 4,830.00 | 341.00 |
14 | 红参节 | 一等 | 1 | 35.00 | 35.00 | 160.00 |
15 | 边条光支红参35支 | 二等 | 51 | 35.00 | 1,785.00 | 336.00 |
16 | 边条光支红参35支 | 三等 | 1 | 35.00 | 35.00 | 354.00 |
17 | 生虫参(生晒参) | / | 3 | 19.00 | 57.00 | 227.00 |
18 | 全须生晒大支低残 | / | 1 | 22.00 | 22.00 | 267.00 |
合计 | | | 1934 | | 67629 | |
二、本院已委托吉林省鑫立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需提前5日预约)由吉林省鑫立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拍卖辅助机构联系方式:0433-2517879。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该拍卖标的物的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存在和实际交付为准,同时不承担相关数量缺失和不做鉴别真伪的判断;如出现数量或种类缺失、质量不佳等情况,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拍卖后出现任何结果需买受人自行负责,本院、拍卖辅助机构对拍卖标的瑕疵(包括潜在瑕疵)不负担保责任。法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资料等。买受人在交齐成交价价款后,标的交付时需自行负责拆、装、卸、运输,相关费用自理。
竟买人不得违反网络司法拍卖程序,经本院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将按相应规定予以处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09月23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09月2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10月10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敦化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公司敦化敖东大街支行,账号:(***********200000076-032778)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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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
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实际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2、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吉林省鑫立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373/0433-2517879
敦化市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433-6339476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敦化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