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编码: |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三水区芦苞镇刘寨涌整治提升工程项目预算审核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服务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三水区芦苞镇刘寨涌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刘寨涌沿线区域。
二、服务内容
1.依据项目业主提供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及有关技术资料,对本项目工程预算进行全面审核。
2.审核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准确性,复核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过程及工程量。
3.审核预算计价依据、项目编码、项目特征、计量单位、综合单价及合价等,检查清单项目设置是否合理。
4.审核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及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取定的合理性、依据及时效性。
5.审核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费用的计取是否符合现行计价规定。
6.审核工程取费、费率及各项计价参数,复核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7.对预算编制成果中存在的工程量、计价、定额套用、材料价格、费用组成等问题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形成审核结果。
8.配合项目业主、设计单位及预算编制单位就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对、沟通和答疑;根据项目业主意见对审核成果进行修改、完善。
9.出具完整的预算审核成果文件,包括预算审核报告、审核汇总表、主要审核调整情况说明等项目业主要求的成果资料。
10.对审核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对后续有关部门或项目业主提出的造价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和配合处理。
三、质量要求
1.审核工作应执行国家、广东省、佛山市及三水区现行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计价规范、计价依据及相关政策规定。
2.审核成果应做到工程量计算准确、计价依据适用、费用计取合理、成果文件完整、数据前后一致。
3.审核过程中发现重大工程量、计价依据或造价成果问题,应及时向项目业主书面报告。
4.未经项目业主书面同意,中介机构不得擅自对外披露本项目有关资料、数据及审核结果。(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0757-***********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29,000,****元) |
| 中介机构要求: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备案要求说明: | |
| 其他要求说明: | 1.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要求:依法具备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相关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等相关业务内容。
2.中介服务机构应按照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有关管理规定参与本项目。
3.中选机构不得同时承担本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如存在同一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公正审核的情形,应主动向项目业主说明并回避。 |
| 服务时限说明: |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服务期至完成约定咨询服务并交付成果文件后终结。中选机构在收到完整的预算审核资料后,应及时组织审核;原则上应在收到完整资料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初步审核成果。项目业主提出修改、补充或复核要求的,中选机构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修改或复核。具体完成时间以合同约定及项目实际进度为准。 |
| 服务金额: | 20.0%下浮率 至 50.0%下浮率 |
| 金额说明: | 计价标准: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参照区财政委托工程预、结、决算审核收费标准(三财基 [2019]11号文)有关标准计取,并按中选机构报价的下浮率计算。最终服务费用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
| 是否选取中介: | 否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 截止报名时间: | ****-**-**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