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至邹城高速公路沂源至邹城段工程施工三标段
招标公告
山东省
济宁市
发布日期:
2026-09-16
招标公告金额:0元
需求信息
地 点:
山东省/济宁市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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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方: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一公司
结算周期:
按月结算 每月15号结算
付款方式:
承兑汇票 供应链
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是否工勘:
不需工勘
供应商资质:
不限
税率:
0.00%
机械需求
环卫机械 洒水车
零租
1台 |
20.0台班 |
单班
机械年限不限
含1名驾驶员
排放标准 不限
洒水车 | 设备厂商: 不限
容积方量:12立方米
带雾炮:不限
带高压枪:不限
点击收/展

不含税租赁限价:
****元/台班
预计使用时间:
****-**-**至****-**-**
出租方承担:
燃油费 运输费 进场费 出场费 运输保险费 场地占用费 维修保养费 操作手费 餐费 住宿费 机械设备保险费 操作手人员保险费 电费
承租方承担:
无
驾驶员要求:
无
其他要求:
一、租赁数量与设备要求
本次计划租赁12方洒水车 20台班,设备需手续齐全、车况良好、无重大故障及安全隐患,符合国家及项目安全施工相关规定,证件真实有效。出租方需根据项目施工进度、现场调度及临时作业要求,随时响应、及时到场,确保满足现场零活施工需求。设备性能稳定,无故障、无渗漏、无严重破损,具备连续 10 小时以上作业条件。
二、租赁期限
本次租赁为零租模式,10小时/台班(结算时间按小时计算)不固定长期租期,实际租赁时长、设备使用台数、作业时间,以项目现场实际需求及实际台班确认为准。我方项目有权根据工程进度、施工节点及现场需求,随时通知进场、退场、缩减或暂停租赁,租赁费用按实际使用台数、实际台班数据实结算,出租方须无条件配合。
三、服务与作业要求
设备及操作手须24 小时随叫随到,服从项目统一调度、指挥及安排,不得拒绝或拖延项目下达的零活施工任务。支持临时加班、应急突击及零散作业,作业内容以现场实际安排为准。操作手须持证上岗,证件齐全有效,熟悉施工现场作业规范,严格遵守项目安全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
四、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为潍邹三标分部全线,具体作业区域:邹城市看庄镇西柳邑、香城镇、张庄镇,按项目施工需求在该区域内承担现场施工任务。
五、费用承担划分
我方项目仅承担设备租赁费用,租赁费按约定单价及实际使用台班结算。除租赁费外,其余全部相关费用均由出租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燃油费、维修费、保养费、易损件配件费用;操作手工资、加班费;设备交强险、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 100 万)等全部保险费用;操作手食宿、交通、个人用品等一切生活及后勤费用;拖车费、进退场费、设备转场费;与设备运营、人员管理、安全保障相关的其他所有费用。
六、其他要求
出租方须对设备安全、操作手安全、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若发生安全事故、设备损坏、第三方损失等问题,均由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与我方项目无关。
出租方须保证设备不间断服务,因设备故障、人员缺位、维修保养等原因影响项目施工的,出租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及损失。
双方合作以书面合同约定为准,本需求为项目基本要求,具体条款以正式租赁合同为准。
七、结算付款
账套成立后,每月一次结算,开票挂账后六个月内以承兑、速链云付挂账金额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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