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损检测外委服务(包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合同包2(⽆损检测外委服务(包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损检测外委服务(包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投标⼈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核准项⽬范围包含项⽬代码CG(常规检测),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B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特种设备⽆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证书》; (2)投标⼈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态环境厅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使⽤II类放射源或使⽤II类射线装置); (3)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合同包2(⽆损检测外委服务(包5))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投标⼈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核准项⽬范围包含项⽬代码CG(常规检测),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B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特种设备⽆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证书》; (2)投标⼈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态环境厅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使⽤II类放射源或使⽤II类射线装置); (3)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