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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S359西宝线坪山段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省道S359西宝线坪山段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省道S359西宝线坪山段改造工程
建设地址:深圳市坪山区
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坪山区,为现状建成区改造工程,项目西起深汕路,东至荔景南路,全长4.72km,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60km/h,沿线拆除重建中桥1座、排洪箱涵1处,新建小桥1座、人行天桥1座。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交通监控、桥涵、雨水、照明、绿化、交通疏解、管线迁改、海绵城市及水土保持等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公司
联系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8号坪山区人民政府第三办公区811室
联系人:赵传宇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5@qq.com
三.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深******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3007号市政设计大厦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1619
电子邮箱:chenywh@szmedi.com.cn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与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和建议,下载网址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下载附件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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