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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肇东市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肇东市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采购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采购预算:200,000.00元/年(以采购方实际发生的项目费用而定);
6.采购内容:根据招标人采购需求提供主副食食材供货服务,供应商供应食材价格应按照项目所在地大型超市价格给与优惠,每月定期向招标人提供供应物品报价明细;
7.计划服务期:签订合同后一年;
8.项目地点:黑龙江省肇东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营业证明文件,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经营场地(在项目所在地有不少于50㎡的经营场所)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信用中国”上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截图时间应在本项目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磋商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公司******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磋商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采购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如核实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申请人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社会代理机构):
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路与通胜路交口北侧气象小区写字楼4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08:00
(二)投标截止时间:****-**-** 09:0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路与通胜路交口北侧气象小区写字楼4层
(四)提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指定投标地点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09:0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路与通胜路交口北侧气象小区写字楼4层
八、样品
九、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866
地 址:黑龙江省 绥化市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公司
联 系 人:单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黑龙江省 绥化市
详细地址: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路与通胜路交口北侧气象小区写字楼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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