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二手设备
招标公告
山东省
枣庄市
发布日期:
2026-09-14
招标公告金额:13613206.05元
【招标单位】
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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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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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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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信息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一批二手设备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枣庄市 |
| 挂牌价格 | 13,613,****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20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
| 转让事项说明 | 1、本项目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其对转让标的受让事项是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受让申请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元履约保证金、****元珠光砂清运保证金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同意杭交所在经转让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设备拆除作业产生的各类垃圾(珠光砂、保温棉、填料等)易产生粉尘,受让方须全程做好人员安全防护,规范施工、保障作业安全;且受让方应严格遵守环保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物料外泄、扬尘污染等。若产生珠光砂外泄或引发安全、环保事故及相关损失、处罚的,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标的物的拆除、搬迁、清运及垃圾清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珠光砂、分子筛、氧化铝、保温材料、废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拆除、搬迁、清运及垃圾清理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拆除及处置过程中所需的各种政策许可、协调处理、相应风险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 (5)受让方应按以下顺序处置标的:1)受让方应先行完成珠光砂清运工作;2)珠光砂清运工作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受让方方可开展剩余标的物的拆除、搬迁工作。 (6)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必须接受枣庄市及滕州市安监部门及环保部门的监督******公司安全******公司技术人员和安全人员的跟踪指导******公司开展设备拆除工作。 (7)拆除现场在多工种、多支施工队伍同时作业时,受让方必须在现场指定专人负责协调拆除现场的安全、环保、维稳工作,并配合甲方进行现场管理。 (8)如因受让方拆除不当造成土壤、水质二次污染的(特别是废油不得污染土壤),受让方须负责在60日内完成修复。 4、本项目标的交付以附件《资产交易合同》文本相关内容为准。 5、本项目受让方须交纳成交金额3.12%的交易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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