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交通运输局本级(服务购买方)拟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G228丹东线招远龙口界至龙口蓬莱界段改建工程》考古发掘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
项目编号、标包:*****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
18.42750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G228丹东线招远龙口界至龙蓬莱界段改建工程项目,经过考古勘探,选址路由占压早期墓葬,其中含汉代墓葬及宋代墓葬。现对《G228丹东线招远龙口界至龙口蓬莱界段改建工程》考古发掘。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8.4275?万元。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1、承接主体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承接主体,可根据《龙口市财政局转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承接主体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通知》(龙财采〔 2022 〕22号)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承接主体仍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购买主体、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烟财采{2023} 4 号的规定,意向承接主体若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本项目按其他未列明行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有国家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考古发掘资质证书。
4、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意向承接主体,请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于 ****-**-**至 2026年9月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下午17:00,到龙口******公司领取竞争性评审文件。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至****-**-**(北京时间)。
2、地点:龙口******公司(龙口市东莱街道松岚苑北临街楼中段)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孙波
2、联系方式:0535-8525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