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大沙镇仁马村、隆马村农房风貌提升项目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沙镇仁马村、隆马村农房风貌提升项目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肇庆市四会市甲方施工地点。
建设规模:在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部署背景下,四会市农房风貌提升项目聚焦镇村人居环境蝶变,通过“一村一策”差异化改造,既完成农房外立面、基础设施升级,又妥善留存岭南传统建筑记忆,快速实现从村民观望到主动参与的转变,成为当地以风貌提升撬动乡村振兴的标志性民生项目。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基层处理、抗裂砂浆找平、满挂玻璃纤维网、底漆涂刷、乳胶漆喷涂等全部工序,详见工程量清单。
包件划分:不分包件。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实际开工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3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了解并遵守《******公司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详见招标公告附录)相关条例。
3.7参与投标分包商,应完成其法人和现场负责人在交建云商的培训取证工作,否则存在被列入管控名单的风险,影响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中交招采网”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09 月 07 日 10 时 30 分 至 2026 年 09月 12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通过“中交招采网”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中交招采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投标资料的获取
□免费下载
☑出售,每套售价 300 元(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分包商应于 2026 年 09 月 12 日 10时 30分前以电汇或网上转账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大沙镇仁马村、隆马村农房风貌提升项目劳务分包投标资料费”,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 2026 年 09 月 12 日 10 时 30分前发至邮箱zhongzhengyu1@ccccltd.cn,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供应商名称)大沙镇仁马村、隆马村农房风貌提升项目劳务分包投标资料费”)方能下载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如有)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公司名称:******公司******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R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四航大道八号、十号、十二号
开******公司北京马甸支行
账户:01-10-000063-11(保留横杠)
(财务联系人:李烨0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具体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为 2026 年 09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上传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中交招采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
7.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本招标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2 中交招采网实行有偿服务,向中标金额****元及以上的中标主体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8.3 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未按时缴纳费用的,将纳入集团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2次的,将纳入集团“黑名单”。
8.4 收费标准如下:
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算,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元(含)~****元:****元/次;
(2)****元(含)~****元:****元/次;
(3)****元(含)~****元:****元/次;
(4)****元(含)~1亿元:****元/次;
(5)1亿元(含)以上:****元/次。
8.5 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详情见中交招采网登录后弹窗或相关信息。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 :******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
联 系 人:钟铮宇
电 话:***********
电子邮件:zhongzhengyu1@ccccltd.cn
****-**-**
附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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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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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企业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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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请在投标文件内附上证明材料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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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企业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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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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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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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企业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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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5年内(2022年-2026年)的类似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关键页。
类似业绩泛指:建筑装饰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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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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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企业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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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以下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8)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9)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10)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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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请在投标文件内附上截图证明材料 。
备注:“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包件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 该包件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中交招采网”将予以记录,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包件招标文件的依据。
******公司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
根据《关于印发〈中交四航局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四航局党纪发〔2022〕107号)的要求,请合作单位了解以下内容:
一、联合惩戒规定
对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
1.被列入黑名单的,******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
2.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
3.存在相关不廉******公司人员受到党纪轻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或政务轻处分(警告、记过、******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4.存在相关不廉******公司人员违法犯罪或受到党纪重处分(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政务重处分(撤职、开除)的,对长期连续******公司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一次******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5.对于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因发生相关******公司******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6.因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元以下的一般质******公司或所属单位受到罚款超过****元(含),或被省部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省部级环保督******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7.因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一般质量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元以上****元以下的重大质******公司或所属单位受到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公司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8.因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元以上的重大质量问题;因环保问题引发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经各级政府认定的环境事故(事件);在省域及以上范围内被联合惩戒等其他造成较大负******公司或所属单位被中央生态环境******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9.对于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因发生禁止行为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10.在公司开展的供应商考核评价中,连续两次******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11.存在围标串标、哄抬物价或以虚假方式骗******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公司范围内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12.遭三个及以上项目/单位投诉并承******公司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二、认定标准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列入主要包含不廉洁行为、不诚信行为两类失信情形和其他情形。
(一)不廉洁行为
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
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3.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4.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
9.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公司处罚的行为。
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
(二)不诚信行为
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
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
5. 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
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公司造成损失的。
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
8.捏造、歪曲******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
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
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
(三)其他情形。
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
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三、处置措施
1、被列入黑名单的,******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
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各单位应立即停止与其合作,特殊情况需继续履行合同的,由申请单位填写《让步使用审批单》。经申请单******公司******公司******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让步使用市场主体,在合作期间予以重点监管,严禁超比例支付款项,保障合同正确履行,到期后终止合作。
2、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
四、信用修复
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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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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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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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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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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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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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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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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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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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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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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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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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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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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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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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价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 3.5 款规定(补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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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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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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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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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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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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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布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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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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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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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2 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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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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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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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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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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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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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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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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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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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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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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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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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中单列 3.0 %的安全生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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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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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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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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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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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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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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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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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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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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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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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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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交
☑提交
(1)递交截止时间:同本包件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资料费的金额: 300 元
(3)投标资料费可采用的形式:
☑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
采用现金形式的,招标人指定收取投标资料费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公司名称:******公司******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R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四航大道八号、十号、十二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
账号:01-10-000063-11
(4)其他要求:请投标单位以公对公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日前将资料费汇入指定账户。
转账时,备注清楚“大沙镇仁马村、隆马村农房风貌提升项目劳务分包投标资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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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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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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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交
☑提交
(1)递交截止时间:同本包件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50000 元
(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
☑保函(纸质)
☑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
采用现金形式的,招标人指定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公司名称:******公司******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R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四航大道八号、十号、十二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
账号:01-10-000063-11
(4)转账时,备注清楚“大沙镇仁马村、隆马村农房风貌提升项目劳务分包投标保证金”。
招投标完成后退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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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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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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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5 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以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无需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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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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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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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
其他情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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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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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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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有,具体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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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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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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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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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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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完成的建筑装饰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及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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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2022 年至 2026 年;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的业绩应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关键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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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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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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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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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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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的证明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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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丰富现场管理经验,能全面指挥、协调现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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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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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本包件的机具的证明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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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现场施工进度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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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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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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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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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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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 复印件”均为“ 原件的扫描件”。
(2)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格式一致。
(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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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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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提供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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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投标为电子招投标,仅需在指定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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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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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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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是,退还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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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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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标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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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组织开标地点:中交招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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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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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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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人数: 5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专家确定方式:
□从专家库随机抽取。
☑从专家库直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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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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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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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 3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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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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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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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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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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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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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交
□提交,
(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 /
(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 /
□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
采用现金形式的,招标人指定收取履约保证 金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保函
□交建云商-交建保平台电子保函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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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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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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