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地区(厦门)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华东地区(合肥)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华东地区(南昌)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甚高频地空通信系统(国产)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 华东地区(厦门)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华东地区(合肥)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华东地区(南昌)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甚高频地空通信系统(国产)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人为 *****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民航发展基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甚高频地空通信系统(国产)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华东地区(厦门)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华东地区(合肥)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华东地区(南昌)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甚高频地空通信系统(国产)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
2.3招标范围:
2.3.1华东地区(厦门)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序号\t产品名称\t数量\t简要技术规格\t备注
1\t甚高频地空通信系统(国产)\t9信道\t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t
2\t应急通信\t3信道\t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t
3\t分配器\t64台\t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t
4\t比选器\t42台\t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t
5\t应急通信终端\t51个\t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t
2.3.2华东地区(合肥)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序号\t产品名称\t数量\t简要技术规格\t备注
1\t甚高频地空通信系统(国产)\t42信道\t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t
2\t遥控盒\t38个\t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t
3\t应急接管进近遥控盒\t6个\t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t
4\t比选器\t16台\t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t
5\t分配器\t56台\t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t
2.3.3华东地区(南昌)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序号\t产品名称\t数量\t简要技术规格\t备注
1\t甚高频地空通信系统(国产)\t41信道\t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t
2\t应急通信终端\t57个\t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t
3\t分配器\t52台\t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t
4\t比选器\t24台\t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t
2.4交货地点:
华东地区(厦门)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现场
华东地区(合肥)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现场
华东地区(南昌)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现场
2.5交货期: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2投标人所投设备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且还在有效期内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
3.3投标人所投设备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完整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临时使用许可证》(含附件),且所投设备型号应与使用许可证上载明的设备型号一致。
3.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出具的专项产品唯一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其他
1)业绩要求:投标人应至少提供1项所投设备同型号的甚高频地空通信系统且规模不低于10信道(含)的运行案例,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及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如证明文件无法证明以上要求,则须提供用户使用证明原件。
2)财务要求:近三年(****-**-**至投标截止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 ****-**-** 16:00:00至 ****-**-**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进行投标登记。
登记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提示: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16:00:00 至 ****-**-**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层307室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0.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1 (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16:00:00 至 ****-**-** 16: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30:00,地点为 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600号航汇大厦17楼(近地铁11号线云锦路4号口)龙华开评标区会议室,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mhpp格式)。或者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index.html)、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 171 号
邮编:200335
联系人:李燕
电话:\t 021-***********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机场东路国翼中心11#3层307室
邮编:101300
联系人:李燕红、 张健、 吴琦 、张德平(项目负责人)
电话:010-***********
传真:/
电子邮件:dfzx05@163.com
网址:/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号: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