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方已取得编号为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537956号的不动产权证,证载权利人为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说明》,由出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经营管理,出租方据此对外公开招租。
2、租赁房屋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滨江人才公寓商铺89-92号,租赁面积约141.90㎡,系出租方测绘所得,若本次租赁房屋的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租赁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
3、本次租赁房屋质量、具体位置、现有交通组织、房屋面积和土地面积、门窗、水电表等以现场实际为准,交付按移交时现状进行,不保证装修、装饰物、构筑物的完好。
4、不动产权证后附《不动产单元清单》记载:户号为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汉东路201号滨江人才公寓商铺61~82号、85~108号的不动产单元,其用途为商服用地/商业用房,性质为其他。
5、租赁房屋目前由原承租人使用,租期至2026年8月4日止。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应按照杭交所公开交易的要求办理报名和报价手续,若其未按照公开交易的要求办理报名和报价手续的,视为原承租人自动放弃本次公开交易的同等条件的优先承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