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生活护理服务(2026年)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应在乐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比选文件,并于****-**-**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比选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生活护理服务(2026年)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生活护理服务(2026年) | 1项 | 各级别报价不得超过“陪护费收费标准”中规定的收费标准限价。 | 详见比选文件 |
以陪护费收费金额为基准,比选申请人提取的管理费比例,提取比例最高不超过10%。 |
所有陪护公司人员支付院方管理费最低限价为6元/天/人。 |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比选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3、不允许联合体。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乐采云(https://www.lecaiyun.com/)
获取方式:
1、本项目比选文件实行“乐采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比选文件纸质版。比选申请人获取比选文件前应先完成“乐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方式:潜在比选申请人登陆乐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比选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比选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比选文件,本项目比选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3、比选申请人获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4、提示:比选申请人只有在“乐采云平台”完成获取比选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比选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比选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比选申请人获取比选文件时间以比选申请人完成获取比选文件申请后下载比选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比选申请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比选文件,如未在“乐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比选响应文件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09:30
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乐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交
开标时间:****-**-**09:30
开标地点(网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勤民路鹿城壹号18幢803室(乐采云https://www.lecaiyun.com/)
五、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比选申请人应先安装“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比选文件和“乐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比选响应文件。比选申请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比选响应文件,“乐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乐采云平台-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乐采云平台;通过“乐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比选申请人应当在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乐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乐采云平台-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比选申请人应当在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比选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乐采云平台”。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比选响应文件将被“乐采云平台”拒收。
4、比选申请人在“乐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比选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可以(邮寄形式,建议顺丰)在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并需比选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收到)
5、通过“乐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比选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比选申请人递交了备份文件的,以备份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比选响应文件撤回。通过“乐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比选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比选申请人仅递交备份文件的,比选响应文件无效。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比选申请人认为比选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到比选文件之日(公告期限截止日之后获取到比选文件的,以公告期限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比选申请人对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勤民路鹿城壹号18幢803室,联系人:肖女士
八、对本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比选人信息
名称: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学士前路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577-89870153
2、比选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司
联系人:郑永强
联系电话:***********199
传真:0577-***********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勤民路鹿城壹号18幢803室
3、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学士前路
电话:0577-***********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公司
202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