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绥棱县后头乡前头村村屯道路硬化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 :若供应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 更换了相关资质 , 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 以上资质。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同时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提供(2026年6月-2026年8月中任意一个月) 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 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 须提供证明材料)。如因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的原因导致无法提供人员养老证明的, 则需提供无法提供人员养老证明的官方网页截图, 并承诺 “如若中标后待系统恢复时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
(3)供应商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 3号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对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