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我站,逾期不予受理。
邮件主题:2025-******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将意见建议资料(意见建议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格式见附件2)word版和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PDF格式)发送至:cgysbqzy@163.com,文件名称均与主题一致。
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请注意以下事项:
1.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2.此公示旨在征询、收集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建议,作为进一步完善需求参数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不予书面回复,项目最终需求以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3.本公告为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非采购公告,项目开标时间、地点等信息,请关注后续本项目在军队采购网的采购公告。
本公告只用于征求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意见,如供应商后续有意愿参与项目投标的,可在本项目发布采购公告后参与项目报名。由于申领移动CA证书时长不可控,首次使用军队采购网参与军队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及时在军队采购网进行用户注册、移动CA注册,避免错过项目报名时间。具体操作流程可查看操作指南:军队采购网首页→平台推广→操作培训→供应商→“选择对应环节教程”。
CA审核咨询热线:010-*********** 、军队采购网24小时服务热线: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