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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原浩良河~金山T接秋冷变11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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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南岔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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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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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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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110千伏秋冷变扩建1个110千伏出线间隔、浩良河-金山T接秋冷变110kV线路工程和浩秋线110kV线路改造工程。
(一)110千伏秋冷变扩建1个110千伏出线间隔110kV秋冷变电站向南扩建23.50m,共新增占地面积1138m2,其中新征地516.25m2,621.75m2为现有保线站面积,该保线站属******公司******公司,无需征地。秋冷110kV变电站110千伏侧向南出线,本期工程线路进线间隔为110kV构架东侧第一间隔,现浩秋线间隔位置,秋冷变电站扩建后在变电站西侧新增1个110kV出线间隔,浩秋线移至西侧新建第一间隔进线。秋冷110kV变电站新建危险废物贮存库1个,新建25m3事故油池一座。
(二)浩良河-金山T接秋冷变110kV线路工程本工程新建110kV线路自浩山线63#~64#杆间T接引出,架空接入秋冷变110kV构架东侧第一间隔;线路采用单、双回路混合架空架设,总亘长0.64km,其中同塔双回段长74.92m(本期架设单回,另侧回路由浩秋线改造工程利用)。工程全线新建铁塔5基,含单回转角塔2基、单回分歧塔1基、双回转角塔2基。
(三)浩秋线110kV线路改造工程将110kV浩秋线秋冷变侧进线间隔由东侧第一间隔移至西侧新扩建间隔,拆除浩秋线63#~65#水泥杆,新建单回路转角塔1基,利用本期浩山线T接秋冷变线路两基双回塔接进秋冷变电站。改造线路亘长0.29km,其中双回路段亘长74.9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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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运行的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电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有关设计规程、规范,合理选用塔型、塔高,以尽量减小路径走廊宽度及降低线路走廊下的静电感应强度。提高导线及金具加工工艺,采用先进施工工艺,且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
(二)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尽量避免和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要求。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选择输电线路导线,减少电晕放电产生的噪声影响,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输电线路沿线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声环境敏感目标处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范围征占土地,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征用手续;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标明施工活动区,严禁越界施工,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严格控制施工区域不进入周边生态保护红线内;施工结束后根据周边生态状况对塔基施工场地、牵张场等区域实施生态修复,保护和恢复生态功能。
(四)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黑土地保护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做好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应当节约、集约使用黑土地,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剥离表土,做好表土保护,避免破坏黑土地生态环境;表土剥离、运输、存储过程中,应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必要的工程防护和保育措施,防止土壤和环境污染,避免土壤质量退化和安全隐患,减轻水土流失产生的危害。
(五)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远离水体,禁止侵占河道。加强施工期间人员管理,施工废水严禁以渗坑、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需通过沉淀池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变电工程施工人员所产生的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量较小,利用周边民房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旱厕等)。输电线路沿线每个塔基施工点的施工人员较少,且线路周围分布有村庄,塔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村庄的旱厕,定期清掏堆肥处置。
(六)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采取施工作业面周围设置围挡、每天定期洒水、临时堆土苫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要求。
(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可回收物品由建设单位统一分类回收,不可回收物品集中后统一运至市政指定地点处理。运营期,秋冷变电站产生的废铅蓄电池、检修产生的含油抹布、含油手套等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及时依法交由有转运和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含油卵石及时依法交由有转运和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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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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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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