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成都天******公司******公司汽车排气系统制造项目(分期验收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汽车排气系统制造项目(分期验收二期)
地点:陕西省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天王******公司院内2号厂房
建设单位:成都天******公司******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租******公司2号厂房建设,购置安装闭合式专机、焊接机、旋压机、油压机、手工焊机、空压机、刻字机、切割机、打机、镶嵌机等生产设备33台(套)。项目建成后,年可生产汽车排气系统冷端20万套,热端30万套。
验收范围:本期验收范围为建设单位已安装建设完成的2台焊接设备及相应配套的设施,本期验收生产规模汽车排气系统冷端和汽车排气系统热端共计2.3万套。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侯总
联系电话:*********** 邮箱:NHou@Tennec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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