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的面积为估计面积,可能因为季节和自然条件等发生变化,与实际面积若有差异,不调整标的发包价格。
2.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交易市场及转让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介绍和评价,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意向受让方有义务了解和查验交易标的,对可能存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 或聘请专业人员鉴定。意向受让方交纳了竞价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发包期限内,标的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5.标的用途不得更改,受让方在经营过程中,应符合环保、水务、畜牧、水产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6.受让方对附属设施等有管护责任,新建设施应征得转让方同意。
7.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以方在承包期内不得随意砍伐林木,擅自开荒种田,造成后果由乙方自负,乙方在承包期内,水库要以灌溉为主,汛期,干旱年景要由村委会统一安排事项。因汛期干,旱年景及其他原因造成水产品经济损失,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合同终止前,乙方提前把一切水产养殖产品处理完毕,不能影响甲方能发包,同终止后,一切水产品养殖损失由乙方自负。
不能影响甲方正常发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