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智算产业赋能中心项目
前期项目
广东省
广州市
发布日期:
2026-09-15
前期项目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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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公司广州智算产业赋能中心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报来《广州智算产业赋能中心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5年第31号)、《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发改规〔2023〕3号)的相关要求,我委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基本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降碳政策的要求,我委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
二、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道科学城开泰大道68号,总投资约****元,预计2027年12月投产。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一栋6层智算中心建筑,并配套建设制冷机房、变配电间、控制中心、柴发平台等,规划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项目部署384个7千瓦风冷机柜和240个20千瓦液冷机柜,折合约2995.2个标准机架,总算力规模约4.4EFLOPS@FP16。
三、用能工艺
项目IT设备采用机架式服务器,机柜按“面对面、背对背”方式布置,相邻机柜列间形成封闭冷热通道,避免冷热气流掺混短路。7千瓦风冷机柜间与20千瓦液冷机柜间独立成区,可按功率密度匹配对应供冷方案。液冷机柜间紧邻CDU设备间,冷板液冷二次侧循环管路短,减少冷却液温升和泵送能耗;冷水机房竖向对应屋面冷却塔,冷冻水及冷却水主干管垂直对位、路径最短,减少管路弯头和输送;控制中心及ECC监控室设于机房中部,便于集中监控全楼系统,减少运维往返能耗。
四、用能设备
(一)主要设备:384个风冷机柜(功率7千瓦,1级能效),240个液冷机柜(功率20千瓦,1级能效),26台UPS主机(600千伏安,1级能效),8台UPS主机(400千伏安,1级能效)。
(二)辅助设备:8台容量为2500千伏安配电变压器(空载损耗2080瓦,负载损耗15445瓦,1级能效),4台制冷量400冷吨离心式冷水机组(ACCOP大于12,1级能效),以及精密空调、柴油发电机、风机、水泵和照明等辅助设备。
五、计量器具
项目主要对电力、柴油和水进行能源计量器具配备,项目外购能源资源进入厂区时进行一级计量,电力和水实现三级计量。
六、项目建成后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主要指标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不高于7909.71吨标准煤,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6420.53万千瓦时、年柴油消耗量不高于12.96吨。项目数据中心电能比(PUE值)为1.20。
项目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28413.31吨,其中直接排放量不高于40.99吨,间接排放量不高于28372.32吨。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强度为0.971吨二氧化碳/万元。
七、项目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降碳措施基础上,应加强和改进以下节能降碳工作
(一)工艺节能降碳。
1.项目IT设备均选用符合《塔式和机架式服务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43630-2023)及《服务器和数据存储设备能效"领跑者"评价要求》(T/CECA-G 0284-2024)中1级能效要求的产品。
2.液冷与风冷两套系统各自独立运行、协同配合,既充分利用液冷的高效散热优势,又以小风量精准送风替代大风量房间级制冷,从气流组织层面有效提升整体冷却效率。
(二)辅助及附属生产设施节能降碳。
1.项目新增辅助用能设备的能效水平满足相关标准1级能效要求。
2.项目冷板式液冷系统采用“冷板式液冷+风冷风墙协同运行机制,在常规工况下以高效液冷模块为主导,有效发挥液冷技术在高密度散热场景中的能效优势,并依托搭建的热环境数字孪生系统与AI预测控制引擎,实现基于实际热需求的动态精准供冷,大幅减少不必要的冷量输出与设备冗余运行损耗。
3.风机、水泵等设备均采用变频调速控制,根据系统负载变化自动调节运行频率,降低部分负荷工况下的电能消耗。
4.照明系统采用高效LED光源,根据各区域照明需求,分区、按需开启照明,降低照明系统能耗。
5.建筑外围护结构的整体热工性能参数取值符合建筑节能规范要求,选用导热系数低、物理性能稳定的保温材料,降低热量传递损耗。
(三)能源计量和管理。
1.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25)等规范,健全能源计量、监测管理制度,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2.配备的电表和新水等介质的计量器具,精度要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25)要求。
(四)其他要求。
1.项目承诺通过购买绿色电力证书,实现100%绿色电力消费。若国家、省有更新绿电绿证要求,按照最新要求执行。
2.项目建成投产后,应认真执行国家、省节能降碳政策要求,积极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并综合采取碳排放配额交易、项目碳排放等量替代等措施减少项目碳排放。
3.项目应优先选用能效碳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碳效指标作为重要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
4.加强能源和碳排放管理,对企业能耗、碳排放进行实时记录、监测和分析。
5.严禁利用项目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八、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生产装置、用能设备、工艺技术路线、主要产品品种及其他方面较节能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请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5年第31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公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我委将视情况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年第33号),不定期对项目组织开展节能监察,对本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十、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公司组织对项目节能降碳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我委留存。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以及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审查验收的,责令限期整改。
十一、请黄埔区发展改革局积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工作,加强用能与碳排放预算精细化管理,为黄埔区后续新增项目建设腾出能耗与碳排放空间。
十二、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市生态环境局,广州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