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内饰用光面高仿真超纤面料项目(一期)
前期项目
山东省
潍坊市
发布日期:
2026-09-14
前期项目金额:元
| 项目名称 | 汽车内饰用光面高仿真超纤面料项目(一期) |
| 项目代码 | |
| 项目类型 | None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塑料制品业 |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 C2925-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 |
| 工程性质 | 非线性工程 |
| 建设地点 | 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 环评批复时间 | ****-**-** |
| 环评审批文号 | 潍环审字〔2026〕32号 |
| 工程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编 | 无 |
| 排污登记编号 | ***** |
|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 ****-**-** |
| 运营单位名称 | ******公司 |
| 运营单位联系人 | 常永光 |
| 运营单位联系人电话 | ***********680 |
|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18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公司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 **********************18 |
| 验收监测单位 | 鲁******公司 |
|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MA3PJQTN2A |
| 竣工时间 | ****-**-** |
|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 ****-**-** |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 ****-**-**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2?id=60814xHmA4 |
| 自验信息提交时间 | ****-**-** 23:11:47 |
水污染治理设施
| 设施名称: | 污水处理站 |
| 执行标准: | 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以及排污许可证中污染物许可浓度排放限值要求 |
| 实际建设情况: | 该项目配料机清洗、转运桶清洗、喷淋塔废水均进入DMF废液池作为危废管理;项目排水为车间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项目废水经收集后,通过厂区污水站(主工艺为“综合调节+混合反应+初沉+水解酸化+AO+二沉工艺”,处理能力为3000m3/d)处理后通过“一企一管”的方******公司柳疃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堤河。本项目外排废水量为340.22t/a。 |
| 监测情况: | 监测期间,厂区废水总排口DW001主要污染物pH值范围在7.2-7.3之间;COD日均最大值为80mg/L,处理效率为89.7%-92.4%;总氮日均最大值为6.82mg/L,处理效率为68.1%-71.2%;总磷日均最大值为0.46mg/L,处理效率为71.8%-79.5%;氨氮日均最大值为0.529mg/L,处理效率为93.3%-95.3%;BOD日均最大值为24.0mg/L,处理效率为91.1%-93.2%;SS日均最大值为22mg/L,处理效率为66.7%-78.3%;TDS日均最大值为4.38×10³mg/L,处理效率不作评价;色度最大值为30倍,处理效率不作评价;苯胺类、硫化物、总锑均未检出,处理效率不作评价。外排废水水质可******公司柳疃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以及排污许可证中污染物许可浓度排放限值要求。 |
| 达标情况: | 达标 |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 设施名称: | 1#干法线工艺废气处理设施 |
| 执行标准: | 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外排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及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1中第Ⅱ时段要求;外排废气中DMF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要求 |
| 实际建设情况: | 1#干法线工艺废气经“2#五级水喷淋(单塔五级喷淋)”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
| 监测情况: |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1#干法线废气排气筒P10(DA010)排放废气中,DMF排放浓度均未检出,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1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2.33×10-1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549。外排废气中臭气浓度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外排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及速率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1中第Ⅱ时段要求;外排废气中DMF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要求。 废气处理效率:P10(DA010)废气处理设施VOCs处理效率在85.8%-89.0%之间;DMF处理效率在97.6%-97.8%之间 |
| 达标情况: | 达标 |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 设施名称: | 2#干法线工艺废气处理设施 |
| 执行标准: | 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外排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及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1中第Ⅱ时段要求;外排废气中DMF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要求 |
| 实际建设情况: | 2#干法线工艺废气经“3#五级水喷淋(单塔五级喷淋)”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11排放 |
| 监测情况: |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2#干法线废气排气筒P12(DA012)排放废气中,DMF排放浓度均未检出,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44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2.20×10-1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478。外排废气中臭气浓度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外排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及速率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1中第Ⅱ时段要求;外排废气中DMF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要求。 废气处理效率:P11(DA011)废气处理设施VOCs处理效率在85.7%-87.8%之间;DMF处理效率在98.0%-98.2%之间 |
| 达标情况: | 达标 |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 设施名称: | 涂饰印刷及烘干工艺废气处理设施 |
| 执行标准: | 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外排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及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1中第Ⅱ时段要求;外排废气中DMF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要求 |
| 实际建设情况: | 涂饰印刷及烘干工艺废气经“4#五级水喷淋(单塔五级喷淋)”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12排放 |
| 监测情况: |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涂饰印刷及烘干废气排气筒P12(DA012)排放废气中,DMF排放浓度均未检出,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6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7.23×10-2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549。外排废气中臭气浓度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外排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及速率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1中第Ⅱ时段要求;外排废气中DMF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要求。 废气处理效率:P12(DA012)废气处理设施VOCs处理效率在95.4%-96.1%之间;DMF处理效率在97.8%-98.3%之间 |
| 达标情况: | 达标 |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 设施名称: | 配料废气处理设施 |
| 执行标准: | 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外排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及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1中第Ⅱ时段要求;外排废气中DMF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
| 实际建设情况: | 配料废气经“1#五级水喷淋(单塔五级喷淋)”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13排放 |
| 监测情况: |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配料废气排气筒P13(DA013)排放废气中,DMF排放浓度均未检出;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1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7.81×10-2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416;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1.47×10-2kg/h。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外排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及速率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1中第Ⅱ时段要求;外排废气中DMF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要求。 废气处理效率:P13(DA013)废气处理设施颗粒物处理效率在92.2%-93.3%之间;VOCs处理效率在87.8%-89.2%之间;DMF处理效率在98.2%-98.6%之间 |
| 达标情况: | 达标 |
噪声治理设施
| 设施名称: | 噪声防治措施 |
| 执行标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
| 实际建设情况: |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的运行。采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减振、消音等降噪措施。 |
| 监测情况: | 监测期间,厂界4个噪声监测点位2天,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dB(A),夜间频发噪声最大声级为63dB(A)。两厂界昼、夜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
| 达标情况: | 达标 |
固废治理设施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滤渣、清洗废液、喷淋废液、废离型纸、废导热油、废催化剂、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边角料、灰渣、废包装材料、脱硫石膏、废布袋、布袋除尘器收尘、生活垃圾等按固废管理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实际产生量约为6.1t/a,外售综合利用;废外包装材料实际产生量约为6.5t/a,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危险废物:搅拌罐清洗废液实际产生量约为27.8t/a,收集后暂存于DMF废液罐,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喷淋塔废液实际产生量约为1030t/a,收集后暂存于DMF废液罐,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涂料过滤废滤渣实际产生量约为0.095t/a,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离型纸实际产生量约为2.22t/a,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浆料废包装桶实际产生量约为0.05t/a,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机油实际产生量约为0.03t/a,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油桶实际产生量约为0.01t/a,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其他固废:生活垃圾实际产生量约为3t/a,产生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利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是 |
风险设施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有关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定期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安全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公司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组织进行了应急资源调查、环境风险评估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用于指导******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行动,本项目应急预案已于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备案登记,备案登记号为:370786-2026-059-M。 |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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