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接受委托人委托将于2026年10月08日10时00分起至2026年10月09日10时00分止(竞价自动延时则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阿里资产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公开竞价出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新宾县榆树乡工业园区、新宾县榆树乡工业园区、新宾县榆树乡工业园区、新宾县榆树乡工业园区 ,房屋建筑面积: 288m²、170m²、180.07m²、1482.9m² 平方米,房产证号: 辽(2017)新宾县不动产权第0000220号、辽(2017)新宾县不动产权第0000223号、辽(2017)新宾县不动产权第0000219号、辽(2017)新宾县不动产权第0000225号 ,权利性质: 出让/自建房 ,用途: 工业用地/工业 。
二、起拍价格:¥ 4600000 元,竞价保证金:¥ 230000 元,加价幅度:¥ 10000 元或整数倍。
三、竞买人应具备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本标的已全权委托******公司在处置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辅工作。自公告起至2026年10月09日10时00 分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看房,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有意者须按要求完成报名,并完成保证金的缴纳。逾期未完成上述程序的视为报名未成功。
五、保证金交纳、竞价款余款以及平台软件服务费支付:
1、项目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竞价成功后,竞价余款请在竞价成交后30自然日内完成支付。竞买人应在竞价成交后当天内完成平台软件服务费的支付,因竞买人未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用导致余款未及时到账的,产权方有权延迟交割标的且不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如遇保证金交付问题也可咨询淘宝网,淘宝客服热线:400-822-2870,09:00-21:00人工在线。
六、网络竞价方式:本次网络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网络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
七、特别提醒:
1、竞拍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公告所标示不动产的相关内容以产证、购房合同及认购协议等为准(具体详见相关附件);标的物的市场价格及市场租金等仅供参考,具体以竞买人实际了解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查看该标的物,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实物现状确认,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缴纳或补缴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原产权人、竞买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费、个税及可能存在的其它税费等)由竞买人承担,在物业交割前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以及物业维修基金等费用由原产权人承担。
3、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参与,遵循谁竞买谁得房原则,严禁借名或委托他人代理竞买。竞拍成功后,所购房产仅可登记至竞买人个人名下,不支持过户至企业名下。 若计划将所竞得房产登记在企业名下,竞买人必须使用企业注册账号参与竞拍。未按规定操作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经济损失及一切不利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签约手续办理 (一)竞价交易成交后,竞得人应于竞价成交当日,会同转让方共同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二)若竞得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办理签约手续,视为竞得人单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均由竞得人全额承担;若转让方与竞得人双方均未按照上述规定期限内办理签约手续,本次交易后续所产生的全部争议、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予以解决,淘金拍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及连带责任。
5、标的交割 竞价成功后,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拍卖确认书相关约定或淘金拍通知的时间执行,淘金拍工作人员将全程协助竞得者完成过户、交房等一系列后续工作。
6、竞买人必须全款不能按揭。
7、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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