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清徐县人民政府批准,清徐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QX(2025)9
|
宗地总面积: |
33483.6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清徐县清源镇平泉村,东至停车场,南至规划滨河北路,西至规划学院街,北至育英路。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500
|
建筑密度(%): |
≤20.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30135.26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3348.36 |
| 投资强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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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清徐县自然资源局407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清徐县自然资源局407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0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清徐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QX(2025)9 号地块:****-**-** 08时00分 至
****-**-** 12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要求在一年内开工建设,在三年内竣工。
2、在竞买成功后,竞买保证金直接抵顶出让金。
3、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闲置时间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将征收相当于土地出让金20%以下的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4、耕地开垦费、契税等均由竞得人依照有关规定另行自行交纳。
5、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6、上述用地详细规划条件见清徐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规划条件函。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清徐县文源路东段48号
联
系 人:武志峰 郭永华 郭媛 赵翀
联系电话:5736671
开户单位:清徐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公司山西省清徐县支行
开户账号:0416 0201 0400 2700 5
清徐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