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编号 | 名称 | 数量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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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ZC(LQY):202609-0049 | 成都市龙泉驿区山泉镇公立卫生院报废固定资产一批 | 1批 | ****元/批 | ****元 | ****元/批或其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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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截止时间 | ****-**-** 16时00分 |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09:00至****-**-**10: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
| 成交价款付款要求及缴款账号 | 银行转账支付。竞得人在竞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户名:成都市龙泉驿区山泉镇公立卫生院 开户行:中国银行成都龙泉驿东街支行 账号:***********0823(注意:此账号不是竞买保证金缴纳账号) |
| 标的物交付 | 竞得人在缴纳成交价款后,在10个工作日内到处置物品所在地:成都市龙泉驿区山泉镇公立卫生院提取物品,产生的车辆运输、称重、物资搬运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支付。 |
| 公告期限及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注:1.竞买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个体工商户,须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对本批次报废资产的回收处置需符合环保、卫生等行业的规定(提供承诺函)。 2.因标的物中含有电子废物(含医疗用设备),根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0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发的通知》(川环发(2014)140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须为被环保部门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或临时名录”的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竞买人须提供含有医疗设备拆解环评审批文件或其他医疗设备拆解的相关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因标的物中电瓶车含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31类含铅、铅酸类废物,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规定,竞买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需包含HW31类废物代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若竞买人为四川省省外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须在四川省省内有符合环保要求的经营设施场所。该经营设施场所应当被所在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含临时名录)并予以公告。同时竞买人应提交对应证明(经营设施场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环评验收报告)。 5.拟报废医疗专用设备,竞买人承诺不得以任何方式再进行医院临床使用。拟报废电瓶车,竞买人承诺不得上路行驶或另作他用。私自违规处置所造成的各类纠纷或者事故,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提供承诺函)。 6.竞买人承诺参加本次交易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7.本次竞买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报名。涉及拆装、搬运费用由中标竞买人承担。 8.以上材料由竞买人在参与竞拍活动前加盖本单位鲜章,按顺序装订后交成都市龙泉驿区山泉镇公立卫生院总务科(公卫楼二楼201室)审核,审核完毕后向竞买人出具确认函。竞买人需在报名截止前将确认函上传至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 9.请竞买人于****-**-**—18日每日14:10(工作日),到成都市龙泉驿区山泉镇公立卫生院对标的物进行集中仔细踏勘,充分了解标的物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等),该批次处置标的物为报废残次品,数量可能存在偏差,具体数量以实际堆放移交量为准,对标的物数量差异的异议不能作为放弃竞得权的理由,未参与实地踏勘者后果自负。 对外公示的其他资料:物资处置清单 |
|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联系电话及地址: 刘华莉 ***********076 监督人:朱志超 ***********。
3.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交易中心办公地点: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6楼;注册及报名咨询电话:028-***********、028-***********转1;竞价规则咨询电话:028-*********** |
| 公告附件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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