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吕尚简持有******公司49%(登记在沈小红名下,对应出资额4900万元)、夏啸飞持有******公司21%(登记在何淑苹名下,对应出资额2100万元)股权拍卖的公告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将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吕尚简持有******公司49%(登记在沈小红名下,对应出资额4900万元)、夏啸飞持有******公司21%(登记在何淑苹名下,对应出资额2100万元)股权。〔具体内容、拍卖财产已知瑕疵等详见竞买须知、标的物基本情况介绍及附件〕
市场价***********0元,起拍价***********0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
二、竞价时间:本次拍卖竞价时间:自2026年10月15日10时至2026年10月16日10时止;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撤回、中止或暂缓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资格的规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应于开拍的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资格和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可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预约看样,看样时间截止至第一次拍卖开拍前三个工作日,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是否安排看样,视标的实际情况而定。
五、保证金及尾款支付
1. 竞买人须在参加拍卖前,通过京东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系统缴纳足额保证金。
2.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请买受人在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完毕:
(1)银行付款: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帐户(户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63970369);
(2)其他方式付款:【如选择京东网平台,建议您选择“大额转账”,转账时需将“汇款识别码”填写至汇款单“用途/备注/摘要/附 言”等栏,“汇款识别码”是以字母“JD”开头加阿拉伯数字组成,(付款教程:https://pro.jd.com/mall/active/39pAueWGztL4m2t2HHzNHqR6kT8t/index.html】
3. 特别提醒:司法拍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当天限额而无法支付,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查询网址:https://pro.jd.com/mall/active/39pAueWGztL4m2t2HHzNHqR6kT8t/index.html,或自行联系开户银行咨询。
六、网拍辅助机构信息
本院已委******公司承担本次拍卖的(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或者照片等资料;(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封存样品等;(三)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网拍辅助事务。
该机构联系方式为******公司400-9288512。
特别提示:
网拍辅助事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执行法院可在拍卖成交款中优先支付,无需买受人另行支付。
网拍辅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竞买人信息,不得与第三方串通干扰竞价,不得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法院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七、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八、防范非法中介与欺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第十一条,本院坚决依法打击通过夸大、欺瞒、误导等手段宣传提供“拍前调查”“清场收房”“对接法院”等一站式服务,诱导买受人支付高额佣金,甚至伪造司法文书骗取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法院拍卖过程中竞买人无需支付任何服务费用,对于社会上有其它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九、与本标的相关主体的告知
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本次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当日前与本院联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已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已于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的,已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了无法通知的理由。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的,自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经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请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
请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有关拍卖(变卖)法律规则;标的概述、竞买特别提醒请查看《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或从附件下载《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400-9288512,监督举报电话:***********3(不接受拍卖咨询)。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解放东路4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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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同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日